复试学科专业:设计学、艺术(专业学位)
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2015年招收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与美学专业今年的招生规模,特制订本细则。
一、招生原则
1.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公平、公正、公开。
2.报考我院硕士研究生的复试资格基本分数线以学校划定的学科门类基本分数线为准,我院不再进行二次划线。
二、复试工作组的组成(略)
三、复试内容及安排
时 间 | 复试项目 | 地 点 | 备注 |
3月23日 | 复试报到、资格审查 | 阳光校区行政楼 三楼研究生处 | 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体检和复试 |
3月24日上午 | 体检 | 阳光校区校医院 | |
3月25日上午8:30-9:10 | 英语能力测试 |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 |
3月25日上午9:30-11:30 | 专业课笔试 |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 分方向创作与设计 |
3月25日下午13:30 | 综合素质面试 |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2 | |
3月25日下午14:50—17:50 | 同等学力加试 | 南湖校区西配楼S209 | 素描、色彩 |
面试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准备2分钟内英语自我介绍。
四、资格审查
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复试报到时须提供本人以下资料:
(1)有效身份证;
(2)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
(3)往届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在线验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应届毕业生持具有完整注册记录的学生证、本科阶段完整的成绩单(须加盖其就读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五、复试费用
根据学校复试通知有关规定,考生在学院报到时需缴纳复试费:100元/人(所有参加复试的一志愿考生于3月25日上午8:00在传媒学院办公室集中报到时缴纳)。
六、成绩计算和录取
1.复试后总成绩实行百分制,按初试成绩占60%,复试成绩占40%的权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复试结束后,将考生的初试总成绩与复试总成绩进行加权求和作为考生的最终考试成绩,以最终考试成绩进行排序,由高到低进行差额选拔录取。
2.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3.拟录取名单:学院根据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处审核后公示一周。
七、复试监督与复议
1.实行责任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都要认真负责,严格保密,切实维护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对违反招生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者,将严肃查处。
2.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在复试成绩公布3日内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复试小组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由学院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报学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复议。
未尽事宜,传媒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负责解释,电话:027-59363770。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27-59363742
联系邮箱:9235670999@qq.com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纺织路一号武汉纺织大学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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