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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考研复试方案

考研时间: 2015-04-1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切实做好2015年我院招收攻读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小组

1、纺织化学与染整工程

组长:姚金波

组员:朱平、权衡、姜会钰、蔡映杰、崔莉、靳艾平、

考务秘书:徐跃龙

2、化学

组长:李明

组员:李伟、刘慧宏、何池洋、夏明桂、王强、李素悦、彭俊军、陈飞飞

考务秘书:古江波

二、专业复试原则

1、突出对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及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平、结果公开;

3、根据初试、复试总成绩确定拟录取名单。

三、复试内容与方式

1、专业课笔试(闭卷,占复试成绩的40%)

各一级学科应根据《2015年武汉纺织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指定的复试科目组织命题、阅卷;重点考核:本学科理论知识和实验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知识发现、分析和解决专业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情况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专业笔试包括专业英语、专业基本理论、专业实践技能,满分100分。

2、外语能力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以听说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3、综合素质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

采用口试形式;主要考核学生的治学态度、知识结构、实践能力、专业潜力、心理素质、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满分为100分;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阶段主干课程;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对同等学历的考生按研究生处要求需加试课程,方式为笔试;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加试课程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四、复试程序

3月23日

全天

阳光校区行政楼楼研究生处

资格审查后才能参加体检和复试

体检

3月24日

08:00-12:00

阳光校区校医院

专业课

3月24日

3月25日

全天

阳光校区6号楼二楼化工学院会议室(染整组)

阳光校区6号楼留学生教室508(化学组)

带初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明

外语听力测试

全体硕士生导师

第二阶段调剂复试

3月27日至4月8日

根据招生指标完成情况进行第二阶段补录

五、成绩计算与录取

1、招生录取原则上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

2、第一志愿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占60%,复试总成绩占4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60%+复试总成绩×4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4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40%;

3、调剂考生总成绩实行百分制,原则上按初试总成绩占40%,复试总成绩占60%的比重相加组成;

计算公式: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40%+复试总成绩×60%

其中:复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外语能力测试成绩×2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

4、复试考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A复试总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B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或一门以上不合格(60分以下)者;

C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D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E体检不合格者。

六、复试的监督和复议

1、实行全程监督制度;

2、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徇私舞弊的工作人员要追究责任;

3、实行全程录音录像存档制度;

4、实行复议制度;为及时处理复试录取中出现的争议,在公示有关信息的同时,必须保证考生咨询、申诉、监督渠道的畅通。

七、其他相关问题

1、根据湖北省物价局核定,复试阶段复试费用为100元;

2、复试过程全程录像;

3、联系人:徐跃龙联系方式:027-59367336或13545353351电子信箱:

xu_yuelong@126、com。

武汉纺织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

2015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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