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15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相关政策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钟涨宝
副组长:张永卓
组员:彭彬、李长健、彭光芒、万江红、马华力
秘书:朱雪萍
受理考生申诉人员
彭彬027-87286889pbin@mail.hzau.edu.cn
二、复试方式和招生计划
复试由两部分组成,分别为面试和笔试。
社会工作专业硕士和农业推广硕士共计划招生49人(含推免生)。
三、复试程序
(一)宣布复试办法
由主考教师向考生宣读复试办法。
(二)个人面试
1、考生由抽签决定面试顺序,按顺序依次进入考场回答评委提问;
2、面试分两部分进行,第一部分为专业综合素质测试,时间为15分钟;第二部分为英语能力测试,时间为10分钟。
(三)笔试
考生参加书面笔试,由秘书发给考生试题,监考并回收问卷,时间为2个小时
四、成绩评定方法
1、评委现场对面试独立评分;
2、笔试成绩由专业教师统一评定;
3、复试成绩由三部分组成,比例分别为:个人面试占60%(其中专业综合素质测试占50%,英语能力测试占10%);笔试占40%;
4、根据复试成绩确定入围名单。
五、时间与地点安排
1.报到及资格审查
(1)考生于2015年3月22日(下午14:00—16:30)到文法学院招待室(人文楼副楼A312)报到。逾期未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2)资格审核
A、考生参加复试时须持本人身份证、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持学生证和学校教务部门出示的全日制本科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B、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全国大学生外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发表论文或技能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复试考生每人收取复试费100元。
(4)若发现以下任一情况,均不予复试及录取:
A、报名条件和调剂条件不符合教育部和学校相关规定的;
B、提供虚假信息的;
C、资格审核材料不全的;
D、其它不符合教育部研究生招考政策规定的情形。
2.笔试:
农村政策参考资料:党和国家发布的有关农村文件。
3.面试时间:3月23日下午14:00开始。
复试地点:四教C108和四教C109
4.体检时间:3月24日下午14:30开始;
地点:校医院
要求:考生须携带1寸近期免冠照片一张、体检费35元,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请在体检表左上角注明报考学院、考生编号及“研究生”字样;验血时请出示本人身份证。
六、复试成绩与录取
1复试成绩构成
复试应综合各方面的考核结果按百分制评分。其中外语测试占10%,专业笔试考核占40%,面试占50%。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录取成绩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换算为百分制录取成绩。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3.拟录取名单
在录取指标范围内严格按录取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并在华中农业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示10天。
4.录取
公示无异议后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录取结果上报教育部,最终录取结果以教育部审核通过的结果为准。6月初,研招办统一向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调档;6月中下旬发放录取通知书。
未尽事宜参照文法学院及华中农业大学相关文件执行。
文法学院
201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