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日程
复试 项目 | 复试专业 (笔试科目) | 拟数录取人数 | 时间 | 地点 |
笔试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资源与环境保护法学) | 6 | 2015年3月26日13:30—15:30 | 崂山校区教学楼6203教室 |
法学理论 (法理学) | 3 | 崂山校区教学楼6202教室 | ||
经济法学 (经济法学) | 3 | |||
国际法学 (国际法学) | 3 | |||
民商法学 (民法学) | 4 | |||
刑法学 (刑法学) | 3 | |||
宪法与行政法学 (行政法学) | 4 | |||
面试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2015年3月26日 8:30开始 | 法政学院 405/407室 | |
法学理论 | ||||
经济法学 | ||||
国际法学 | 2015年3月26日 8:30开始 | 法政学院 202室 | ||
民商法学 | ||||
刑法学 |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
外语 口语 |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 2013年3月26日8:30开始 | 法政学院 220室 与面试交叉进行 | |
法学理论 | ||||
经济法学 | ||||
国际法学 | ||||
民商法学 | ||||
刑法学 | ||||
宪法与行政法学 |
(二)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方式、内容及成绩计算
1、复试方式:笔试与面试相结合。
2、复试面试内容: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专业科目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人文素养与团结协作精神、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等。其中:
(1)专业笔试:考察考生专业综合知识的掌握程度及运用能力,着重考核考生的组织归纳能力、表达能力、创新能力等,采取闭卷考试形式。
(2)面试:考察考生综合素质及研究能力,着重考察考生的理解能力、应变能力、沟通能力、组织归纳能力、获取知识能力、研究与创造能力、对所报考专业的了解、求学动机,以及人文素养与团结协作精神等。采取问答形式。
(3)外语:考察考生外语听说能力。采取问答形式。
3、复试成绩计算公式: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50%+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三)法学硕士研究生入学录取办法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