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时间、地点
面试2015年3月26日(周四上午8:00-12:15) | |||||||||||||
专业面试 | 外语面试 | ||||||||||||
专业 | 行政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社会保障 | 专业 | 社会保障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
时间 | 8:00-930 | 9:30-10:15 | 10:30-11:10 | 11:10-12:15 | 时间 | 8:00-9:00 | 9:00-9:20 | 9:20-10:00 | 10:10-11:00 | ||||
地点 | 法政学院办公楼216 | 地点 | 法政学院办公楼301 | ||||||||||
笔试2015年3月26日(周四下午1:30-3:30) | |||||||||||||
专业 | 行政管理 | 土地资源管理 | 社会保障 | 教育经济与管理 | |||||||||
科目 | 西方行政学说史 | 土地行政学 | 社会保险学 | 1.高等教育学 2.教育经济学 | |||||||||
地点 | 崂山校区教学楼6204教室 | ||||||||||||
二、复试方式和内容
1、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素质考核、体检等内容。其中笔试主要是专业课测试,对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至少两门不同于初试科目的本科主干课程;面试主要考查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外语主要测试口语和听力;综合素质考核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心理素质测试以及人文素养、社会实践(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团结协作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综合素质考核中的心理素质测试、体检由学校统一组织。
2、复试成绩计算公式:
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A+面试成绩×B+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采取满分百分制,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成绩满分为10分。
(专业科目笔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A为40%,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比例B为50%)
四、录取
按录取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录取。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C+复试成绩×D
(初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C为50%,复试成绩占录取总成绩的比例D为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