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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大学2013年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学)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3-03-2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招生规模

专业招生计划一志愿上线考生单考考生少数民族计划
总计划已接收推免生拟接收校外 二志愿调剂生剩余计划
(不占招生计划)
法律硕士 (非法学)1261513981313
法律硕士 (法学)5029516201

二、复试内容

1.外国语测试和心理测试(学校组织)

2.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满分100分

3.外国语听力测试,考试时间30分钟,满分100分

三、拟录取排名方法

录取名次由以下公式换算录取成绩后由高到低排序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复试成绩=复试笔试成绩×95%+外语听力测试成绩×5%)

学校组织的外语测试成绩须合格,复试笔试成绩不及格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法律硕士(法学)录取类别有非定向、定向、单位委培和自筹经费,非定向和定向为公费,将按照录取成绩排序确定,

法律硕士(非法学)录取类别有单位委培和自筹经费,原则上按考生报考类别录取,考生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改录取类别的(如自筹改委培),请于4月10日前到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递交书面申请。

录取类别为非定向、自筹经费的考生,入学后须把人事档案和工资关系转入山东大学。

山东大学法学院

2013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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