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报到
1、 时间:4月16日上午7:30—7:40
2、 地点:麦庐园群庐楼(法学楼)Q301
3、 流程:
二、 综合面试
1、面试时间:4月16日上午8:00—12:00
2、面试地点:麦庐园群庐楼(法学楼)Q401(经济法学专业、诉讼法学专业)、Q403(民商法学专业、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专业、)
3、面试程序
①参加面试的考生于4月16日上午7:40在麦庐园群庐楼(法学楼)Q301集合,签到并抽签决定面试顺序;
②面试考生凭身份证、准考证、复试通知书签到并进入面试地点;
③考生在综合面试小组按抽签先后顺序进入综合面试现场,并将复式情况登记表交到各组秘书手上;
④综合面试:考生抽取综合面试题签(每位考生有两次抽题机会,如第一次抽题答不出可第二次抽题,第二次抽题必答),考生抽题后,准备2分钟,并现场做答(准备与回答时间控制在10分钟,其中考生个人自我介绍为1分钟),综合面试小组专家评分,考生面试完毕,秘书收回题签;
⑤面试结束后,4月16日下午张榜公布面试成绩结果和拟录取的考生名单及公费学生名单。
⑥拟录取指标数:诉讼法学(5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个)、刑法学(8个,含推免生1人)、民商法学(12个,含少骨考生1个)、经济法学(15个)
公费指标数:诉讼法学(3个)、宪法学与行政法学(2个)、刑法学(5个,含推免生1个)、民商法学(7个)、经济法学(9个),合计26个。
4、成绩计算
总成绩=入学考试初试总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面试总成绩+外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测试成绩三个部分的成绩总和不得低于150分,低于150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同等学历考生的两门加试业务课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者视为加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考生请注意:
16号下午到法学院公示栏查看预录取名单,预录取学生请到Q113(法学院研究生工作办公室)领取“调档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