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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12硕士复试方案

考研时间: 2012-04-0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公共管理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精神,结合学院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复试工作具体方案。

一、复试领导小组

组 长:曾盛聪

副组长:杨立英 吴立明

成 员:黄国雄 张铃栆 林少敏 侯西安 谢宏忠 吴宏洛

二、复试基本要求

(一)所有拟录取考生(含统考生、推免生、单考生、往年保留入学资格今年返回生、调剂生、破格生)均应参加复试。2012年推免生已完成复试的,可不参加复试。

(二)统考生应符合考生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A类)。复试人员名单详见我院网站。

(三)各专业原则上采用差额复试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1.2。

三、一志愿考生复试

(一)4月5日前,我院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复试人员名单(附件1),并通知考生携带有关材料在规定的时间内按要求参加复试。

(二)4月8日上午7:00,考生持身份证、准考生、一寸照片及体检费(35元)到仓山校区师大医院参加体检。

(三)4月8日下午14:00-17:30,考生到学院进行资格审查、缴交复试费(30元)。复试时需提供以下材料:毕业证书原件(以报名信息为准,应届本科生持学生证,往届本科生持本科毕业证,同等学历者持专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已获本科毕业证的成人应届生持本科毕业证及同等学力报考证明)、居民身份证、准考证、《政审表》(附件2)、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四)对持不合格证件、复试材料不全或未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不准参加复试。

(五)我院各专业的复试时间安排,详见附件3《公共管理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各专业复试时间安排表》。

四、调剂复试

(一)复试时间:4月8日-25日,我院根据实际,拟安排一次或若干次调剂复试工作。于4月7日前收到并同意参加我院复试通知的调剂考生,复试时间及安排等参照一志愿考生。

(二)调剂程序:

1.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填报调剂志愿,经我院审核通过后参加复试;

2.我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考生复试(体检时间限每周二、四、五上午);

3.复试合格的考生由我院发出“同意待录取”,并经考生网上确认。

4.校研招办为拟录取的考生开具调剂公函,由我院发放,考生凭借调剂公函及本人申请向第一志愿单位申请调取考试有关材料;

5.第一志愿单位在5月15日前将考生的初试试卷、《调剂表》(由第一志愿研招办开具,并加盖第一志愿研招办公章)等材料通过机要方式邮寄到我校;

(三)调剂考生在复试时应向学院提交的材料

1、《调剂申请表》(附件4)、《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证书复印件;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四)调剂具体要求

1.符合招生简章中规定的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国家A类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3.调入专业必须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且初始科目须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4.第一志愿报考工商管理、公共管理、工程管理、旅游管理、会计、图书情报、审计专业学位的考生可相互调剂,但不得调入其他专业,其他专业的考生也不能调入这7个专业。

5.单考生不能参与调剂。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体检标准请查阅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

7.调剂到学术型专业的考生必须是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毕业生,且外国语通过国家四级考试(或成绩不低于426分)。个别具有特长或特有培养潜质的可适当放宽条件,由我院审核并报研究生处审批。

(五)调剂截止日期:4月30日。

(六)拟从我院调出的考生须符合教育部调剂复试要求。

五、破格复试

(一)根据教育部及省教育考试院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有关政策,对初始成绩略低于基本要求但在本专业中专业成绩名列前茅或在创新等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可允许其破格参加一志愿专业的复试(以下简称破格复试),但必须以保证质量为前提。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考虑破格复试:

1.第一志愿不是报考我校的考生;

2.上线考生多于招生计划数的考生;

3.同等学力考生;

(三)破格复试具体要求

1.仅限在一志愿报考专业内破格;

2.破格幅度不超过5分,且仅限“单破”,即只对一门单科或总分略低的考生破格。自命题科目不实行破格;

3.同等情况下,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优先予以考虑。

(四)破格复试程序:

1.4月6日前,我院根据实际制订不低于学校要求的破格办法并公布;

2.4月9日前17:00前,考生本人向报考学院提出书面申请,学院对申请人进行审核并公示5天;

3.4月14日我院将拟破格复试人员名单上报研究生处,由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审批;

4.拟破格复试考生填写《福建省2012年线下生破格复试申请表》(附件5);

5.我院参照一志愿考生复试程序组织复试;

6.学校将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7天,并报省教育考试院审批。

六、复试内容及复试方式

(一)主要内容

1.专业素质和能力:主要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的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本科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包括对考生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的鉴定,以及对考生人事档案的审查(拟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的考生不调入人事档案);学习掌握思想政治理论的水平;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体格检查

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内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标准。

(二)复试主要方式

1.笔试

(1)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始科目相同。考试方式为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每门课程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须加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方式为笔试(开卷),课程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4月8日晚18:30-21:30;笔试地点:复试报到时通知。《政治》参考书目为:《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统一考试思想政治理论考试大纲解析》,高等教育出版社;购书联系电话0591-22866222、15005060949。凭身份证参加考试。

2.面试

(1)复试小组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打分,并写出评语。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意见。

(2)每个考生的作答情况要做好现场记录。复试结束后,复试记录在学院保存一年。

(3)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应统一。

七、复试成绩的使用

(一)复试成绩为复试各考核方式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复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40%。我院根据专业的特点确定各部分的成绩比例:

1.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学理论、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共党史、国际关系、社会学、行政管理、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社会保障、社会工作(专业学位)专业各部分比例如下:专业素质和能力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

2.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专业各部分比例如下:专业素质和能力50分,其中外语听说能力10分;综合素质和能力50分,其中加试《思想政治理论》10分。

(二)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不计入复试成绩。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八、录取办法

(一)学院在对考生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水平、专业思想、身体健康状况和外语听说能力等方面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根据“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保证质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认真做好录取工作。

(二)各专业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推免生、农村师资生及保返生只签署录取意见,不参与排名;单考生排名单列)。其中,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我院各专业初始成绩权重占60%,复试成绩权重占40%。

(三)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成绩不合格(60分以下)者;

2.公共管理专业学位的考生思想政治理论考试不合格者(60分以下);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有一门不合格者(60分以下);

4.思想政治素质或道德品质考核不合格者;

5.人事档案审查不合格者;

6.体检或心理测试不合格者。

(四)个别被录取的考生(推免生除外),经本人申请、学院同意、学校审核后可保留入学资格,工作一年,再申请返校入学。拟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在5月10日前与研究生处签订《保留入学资格协议书》,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说明

(一)关于录取类别,招生计划管理,考生档案调取、接收,协议书的签订,录取审核程序、招生纪律以学校的相关规定为准。

(二)学院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11层1102 1104(MPA)

联系方式:0591-83467377 王老师 0591-83465351陈老师(MPA)

(三)复试监督电话

校纪委:059122867115;校研究生处:059183443936;学院:059183465351。

(四)请各位考生保持通讯通畅,其他未尽事宜,请关注本网站更新通知。

福建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

二〇一二年四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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