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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安徽工业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录取原则

考研时间: 2015-03-2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2015年化学与化工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及录取原则

根据安徽工业大学研究生学院研招办统一要求和布置,经过化学与化工学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工作小组讨论决定,制定2015年研究生复试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录取成绩计算办法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名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

符合录取要求及确实存在其它舞弊行为的考生,复试成绩记为零分。

2、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中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成

绩记为零分。

3、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阅读、翻译)的听力和口语由各复试小组负责,阅

读和翻译部分进行笔试,听力、口语、阅读、翻译四部分分值权重系数为2:2:3:3。

4、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外语水平测试(含听力、口语、阅读、翻译)、综合面试

成绩3部分组成,复试总成绩按照加权计算,总分仍为100分,权重系数为3:3:4。

此计分方法适用于分析化学、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材料化工与技术和

化学工程等各专业。

5、最终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总成绩加权得到:

一志愿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调剂考生录取总成绩计算公式: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二、其它事项

1复试考生包括分析化学、化学工艺、应用化学、工业催化、材料化工与技术和化学工程等各专业第一志愿考生及调剂考生。

2未尽事宜详见学校研究生学院细则、安排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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