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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安庆师范学院考研复试工作方案

考研时间: 2014-05-12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各硕士点学院、外国语学院、各相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考试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现将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公布如下:

一、复试条件

初试成绩已达到A类考生国家线,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或考生本人申请调剂且登陆调剂系统自愿调剂到我校的考生,经审核符合条件,同意拟参加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由我校通知该考生参加复试。

二、复试时间:2013年4月8日(星期一)

4月8日上午8:00,参加复试的考生到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办公室(龙山校区行政楼北楼605办公室)报到,领取《安庆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记录表》,再到所报考的一级学科硕士点参加复试。

三、复试地点:龙山校区

2013年5个一级学科硕士点的研究生复试工作全部统一集中在龙山校区进行,专业考核的具体复试地点由各一级学科硕士点自行确定(其中“化学”一级学科硕士点复试安排在行政楼北312会议室)。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统一集中安排在龙山校区周转房外国语学院会议室,分文、理科两个大组。

四、复试内容

1、复试资格审查

2、思想政治品德鉴定

3、专业水平考核

4、同等学力加试(按招生简章要求科目组织加试)

5、英语口语听力测试

6、心理素质测试

7、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五、复试组织

1、学校成立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如下:

组长:朱士群

副组长:殷红汪时珍

成员:王先民方锡球叶淼林吴根华罗本琦

苏本跃钟金标陈寿富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主任:钟金标

秘书:江晋剑周毅各一级学科硕士点研究生秘书

各一级学科硕士点成立复试工作组,其成员不少于3人,并确定组长1人,负责复试的组织工作,各一级学科硕士点复试工作组名单须在4月7日前书面盖章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备案。

2、复试的具体工作由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统一组织,专业考核的具体工作由各一级学科硕士点全面负责,监察审计处全程监督复试工作。

3、复试工作开始前,各一级学科硕士点应根据本通知要求,组织学习《安庆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办法》(学研字〔2007〕8号)、《安庆师范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外语(非外语专业)口语听力测试暂行办法》(学研字〔2007〕7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一级学科硕士点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并将方案书面盖章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4、请各一级学科硕士点提前做好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的命题工作,命题试卷参照初试专业课命题模板,并加强做好试卷的保密与监督工作。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依照2013年招生简章确定。

5、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组织英语口语、听力测试的命题工作,并加强做好试卷的保密与监督工作。

6、学校将召开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传达省教育招生考试院组织召开的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会议精神,布置安排我校2013年复试工作。

会议时间:4月3日(星期三)下午2:30

会议地点:龙山校区行政楼北312会议室

7、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负责审核2013年报考我校第一志愿达线考生及符合要求的调剂生,确定复试考生资格名单,并及时通知考生按时来我校复试。通知采用网上公告、电话通知、个别考生寄送特快专递等形式。

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将于4月7日前将拟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分送各一级学科硕士点。各一级学科硕士点根据报考档案和学历要求,确定同等学力考生人员名单,将同等学力考生名单报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备案,并及时通知考生参加专业课加试的科目、时间和地点。

六、复试成绩

1、复试工作结束后,各一级学科硕士点复试工作组必须集体讨论复试成绩,确定所有参加复试考生的总成绩,填写《安庆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成绩记录表》。

2、各一级学科硕士点必须按复试后总成绩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依次先后排序,经复试工作组组长签字盖章后书面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学校将根据该一级学科硕士点2013年招生计划,依据排名先后顺序研究确定2013年硕士研究生拟录取名单。如已确定的拟录取名单有调整或现有招生计划有所变动,学校将按照复试后总成绩排序先后依次研究新的拟录取名单。

3、拟定于5月6日召开“安庆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审议会”,汇报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情况,审定“安庆师范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拟录取名单”,公示后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七、复试说明

1、各一级学科硕士点2013年4月7日前将下列信息纸质(含电子版)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1)2013年本一级学科硕士点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组成员名单(院系盖章);

(2)本一级学科硕士点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方案(院系盖章);

(3)参加本一级学科硕士点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工作的教师信息(填写附件7);

(4)本一级学科硕士点4月8日专业课复试地点。

2、请各一级学科硕士点抓紧做好复试的各项准备工作,复试过程中,认真做好相关记录,各有关单位必须严肃纪律,加强保密,及时做好相关材料的归档整理工作。

3、请各一级学科硕士点单位注意总结复试工作经验,并将有关情况书面报送学科建设与研究生教育处。

4、如有工作变动,将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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