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与录取工作,根据《安徽大学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和录取办法》,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细则。
一、复试和录取工作原则
(一)全面贯彻国家和安徽省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坚持科学选拔。
(二)坚持全面考查,突出重点。在对考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注重思想政治素质考核,重点考核专业能力、综合素质和创新意识。
(三)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原则。严肃招生纪律,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实施阳光招生;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监督机制健全。
(四)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优先。增强服务意识,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和工作分工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长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包括分管科研、研究生培养和管理工作的党政负责人以及硕士生导师代表,共7人,负责制定我院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并组织实施。
学院成立面试专家组,其中学术型研究生5个面试专家组、MBA研究生成立3个面试专家组、MPACC研究生成立7个面试专家组,面试专家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学院党委负责对拟录取考生(含推免生)的档案材料进行政审和诚信评判,纪检委员负责对面试各个环节进行监督。
工作小组和专家组成员应当强化责任意识,掌握招生政策。有直系亲属或有密切利益关系报考研究生的人员应当主动回避。研究生复试有关工作人员分工见附件一。
三、时间安排
日期 | 内容 | 负责单位 | 备注 |
4月17日上午9:00-下午3:00 | 报到、资格审查、常规体检 | 商学院校医院 | 考生报到: 磬苑校区社科楼C210室、资格审查后即到校医院体检 |
4月17、18、19日早7:00-8:00 | 验血(空腹) | 校医院 | 磬苑校区 |
4月17、18、19日 | 常规体检 | 校医院 | 磬苑校区 |
4月17日晚上 7:00-9:00 | 会计硕士(MPACC)笔试 | 研究生院 | 考场:磬苑校区 |
4月18日上午9:30-11:30 | 专业课笔试 | 研究生院 | 考场:磬苑校区 |
4月18日下午 | 笔试阅卷、同等学力加试 | 商学院 | 磬苑校区 |
4月18日下午2:00开始 | MBA综合面试 | 商学院 | 磬苑校区社科楼C楼 |
4月19日上午9:00开始 | 学术型研究生面试 | 商学院 | 磬苑校区社科楼C楼 |
4月19日下午2:00开始 | MPAcc综合面试 | 商学院 | 磬苑校区社科楼C楼 |
时间另行通知 | 学术型研究生师生互选 | 商学院 | 磬苑校区社科楼C502室 |
四、复试
(一)复试考生的名单和有关资料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提供。
(二)学术型研究生按工商管理一级学科进行复试。
(三)实行差额复试。
(四)资格审查。
学院对符合我院复试条件的考生,在复试之前进行报考资格审查。凡未接受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
考生复试报到时,应提交以下材料:
1、准考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身份证、现役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
3、毕业证书原件(应届生带学生证,查验后退还给考生)及一份复印件;
4、一张1寸免冠照片(体检表用);
5、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加盖档案单位红章,应届本科毕业生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公章);
6、初试成绩单
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抽取面试所在分组,随机确定面试顺序。
(四)复试内容
1、笔试。专业课笔试由学校统一组织,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面试。面试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一级学科面试专家组具体实施。面试主要考核考生的综合分析与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外语听说能力。每名考生抽取试题当场回答。面试专家组成员依据考生面试表现当场记名评分,每位考生的面试得分为专家组所有成员记名评分的平均分,满分为100分。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5分钟。考生严格按照抽取的分组、规定时间及地点参加面试。
面试组织程序:
(1)面试时,考生应当携带准考证和身份证件以备核查。
(2)面试开始前,由面试专家组组长以抽签的方式决定该组专家的面试组号。面试地点安排见附件二。
(3)各面试专家组按抽取的组号对该组考生按面试序号进行面试。
(4)按面试分组用规定表格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报送各考生面试获得的各专家评分(由组长签名纸质一份,电子档一份)。
3、加试。没有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的考生(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除外)复试时,应当加试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非法学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旅游管理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和单独考试除外)。加试由各培养单位组织,每门课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100分。加试的每门课程得分满60分为合格,不计入总分。
五、学术型硕士生师生互选
(一)参加师生互选的考生名单由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提供给。
(二)每位导师2013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限额由各我院根据下达的一级学科招生计划决定。
(三)师生互选办法
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和商学院网站公布2013年参加招生的导师简介。
向具备互选资格的考生开具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制作的师生互选单。每位具备师生互选资格的考生可自主选择一名导师为第一导师,还可选择另一名导师为备选导师。
在规定的时间内,考生持师生互选单到所选导师处口头介绍自己的情况、表明选择意愿。若导师同意接收,导师在师生互选单上签署自己的意向性接收意见。
互选结束后,考生将师生互选单交回。学院统计师生互选结果,按导师本人所在的专业类别向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上报本单位师生互选的意向性结果。
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可采取适当的工作程序与导师共同协商解决师生互选中出现的相关问题。
六、体检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在复试期间需进行体检。时间安排及注意事项见我校主页通知公告栏。
七、录取
(一)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按学校统一要求将考生的面试成绩、导师互选意向性结果等资料及时上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批准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统一公布拟录取结果并通知考生本人办理相关手续。未经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其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提前向考生本人宣布录取结果。
(二)对于调剂考生,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通知其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教育部网站确认是否同意接受本校的拟录取。如超过规定时间,视为个人不同意接受本校的拟录取,学校将及时取消其被录取资格。
(三)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自动取消录取资格:
1、未能取得师生互选资格的学术型考生;
2、虽然取得师生互选资格但没有互选成功的学术型考生;
3、复试笔试低于60分的考生或者复试面试低于60分的专业学位考生;
4、未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考生;
5、政审不合格的考生。
八、其它
(一)对复试和录取工作全过程涉及的违法违规行为的举报,由督查组统一受理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查处(举报电话:0551—63861581,电子邮箱:jwb@ahu.edu.cn)。
(二)师生互选过程涉及的相关问题由导师个人负责解释,本工作细则及其实施过程涉及学院的相关问题,由商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