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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洋学院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13年考研复试方案

考研时间: 2013-04-05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函有关精神、浙海院研〔2013〕6号(关于做好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海院研〔2013〕7号(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管理办法。经认真讨论,就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制定培养方案,并做出如下具体工作办法:

一、总则

1、本学院复试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理论知识和实践能力并重、充分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本学院研究生复试重点对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素养、从事科研的能力或潜力、动手能力、外语水平(口语)、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进行考察。

二、组织机构

1、根据浙海院研〔2013〕6号(关于做好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的通知)、浙海院研〔2013〕7号(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复试、调剂、录取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有关管理办法有关精神,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附件一),制订学院复试工作具体方案并组织实施,指导复试小组进行相应考核工作。

2、学院成立复试工作组(附件二),制订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复试方案和工作程序,并具体组织实施。

3、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成立复试命题与阅卷小组(附件三),做好专业课笔试(含同等学力加试)、面试、实验(实践)能力考核和专业能力考核等各类试题的命题、阅卷与考核工作。

三、复试内容

学院根据《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的有关内容和有关文件精神组织复试,复试主要采用笔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面试、口试等的方式进行。

专业课考试在4月上旬-4月底举行,一律采取笔试,各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

满分100分。考试科目参照《浙江海洋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专业课笔试由校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复试命题与阅卷小组负责命题和评卷工作。

外语测试在4月上旬-4月底上午举行,由外语学院协助统一安排。

实践(实验)能力和专业能力考核、综合素质和能力考核以面试+现场实验形式考查。面试地点为西校区2幢一楼会议室,实验动手能力考查地点为西校区30幢3楼。

具体考察内容为:

1.考生实验和操作技能,或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专业知识,综合利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以及创新能力等。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考核。

四、复试程序及安排

1.复试程序、时间及地点严格按照研究生处具体日程安排。学院根据研究生处有关要求按时完成复试流程。

2.复试过程中,所有面试、复试、口试过程均以音像等形式进行记录,以备查。

3.复试过程严格做好书面记录,并填写复试情况登记表,由学院和学校进行备案。

五、成绩计算

1.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10%+外语测试成绩×20%+实践(实验)和专业能力成绩×30%+面试综合成绩×40%

2.总成绩=初试成绩×50%+复试成绩×50%(初试成绩=考生初试总分/5)

六、阅卷、录取

1、学院根据考生报考与上线情况,确定参加复试名单,并报研究生处,进行网上公示。

2、确定复试时间,阅卷小组,在学校研究生处统一安排下阅卷,并由专人负责实践(实验)和专业能力成绩的登记、统计和复查工作;

3、按学校有关规定,依据分数初定拟录取名单,拟定录取名单,经院复试工作小组复查审核,报研究生院,同时进行网上公示;

4、严格保密制度,认真做好考前试卷保密工作,学院复试工作小组加强领导和监督,按照要求及时完成学校、研究生院布置的各项复试工作。

七、日常接待

1、研究生复试期间,学院成立专门的研究生接待办公室(2号楼114室),负责对复试研究生的接待。

2、研究生接待工作要求作到诚恳、热情,对研究生提出的疑问进行认真解答,对复试研究生提出的部分要求,要认真给予解决。

3、研究生复试期间,学院对研究生的个人食、宿等提供信息及协调方面的帮助。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邓一兵

副组长:吕振明

成员:邓尚贵、桂福坤、王日昕、孙静亚、罗红宇、林建民、黄伟

秘书:李晨

海洋科学与技术学院复试工作组

组长:邓一兵

成员:吕振明、桂福坤、王日昕、孙静亚、罗红宇、林建民、黄伟

秘书:李晨

附件:浙江海洋学院学术学位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情况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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