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2014]13号)文件、《宁波大学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08〕12号)以及《宁波大学关于做好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2015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复试实施方案公布如下:
一、商学院2015年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日程安排
日期 | 内容 | 时间 | 地点 | ||
4月13 日 | 上午 | 1、考生报到、接待; 2、考生资格审查; 3、签订《个人承诺书》; 4、领取体检表 | 8:15—8:45 | 注:包玉书科学楼11#以下内容简称11#。 研究生办:11#403 | |
专业课笔试 | 9:00—11:00 | 11#418 | |||
下午 | 专业面试 外语面试 思政面试 | 13:00—4:00 | 11#412 11#505 11#405 注:面试同时进行 | ||
4月14日 | 可在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要求:在一周内将体检报告快递至商学院研究生办。 |
二、报到时须出示和交验的材料
资格审核材料:关于报考宁波大学2015年硕士生资格审查的重要提示
链接:(请务必点击链接查看)http://graduate.nbu.edu.cn/admissions/showDetail.aspx?id=6519
注意:如因客观原因无法及时上交,可在一周内快递至商学院研究生办。
附件:硕士研究生复试各项成绩(等级)、加权系数标准
1.专业课复试采用笔试、口试相结合。专业课的笔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100分;专业课面试次序及题目的选择采用抽签制,时间为每人10分钟,满分100分;
2.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满分100分,时间每人不少于5分钟;
3.思想政治面试时间为5分钟,成绩分合格或不合格。
序号 | 成绩类别 | 满分 | 加权系数 | 备注 |
1 | 初试 | 500 | 0.6 | 将满分500换算成100 |
2 | 专业课笔试 | 100 | 0.4 | 1、不含加试成绩; 2、复试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
3 | 专业面试 | 100 | ||
4 | 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 | 100 | ||
5 | 加试单科成绩 | 100 | / | 同等学力考生,单科成绩低于60分者,一般不予录取。 |
6 | 体检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7 | 思想政治面试 | 合格 | / | 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
注:复试成绩按一志愿考生、校内一志愿调剂考生以及校外调剂考生依次分类排序。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予以优先录取。
1.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成绩
2.复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3)×40%
3.综合成绩计算至小数点后3位。
复试其他事项详见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站相关通知。
宁波大学研究生院网址:http://graduate.nbu.edu.cn/
宁波大学商学院网站:http://nbubs.nb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