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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南京邮电大学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考研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考研时间: 2015-03-26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为加强和规范复试工作,根据教育部《2015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及2015年江苏省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南京邮电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办法》及相关规定,我院对2015年硕士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做如下安排: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的各项工作。

二、招生计划

学校根据我院专业生源情况,划定各专业复试基本分数线,达到专业复试分数线的一志愿考生均有复试资格。各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专业代码

专业

招生计划

080901

物理电子学

9

080902

电路与系统

23

080903

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14

080904

电磁场与微波技术

23

085208

电子与通信工程

61

085209

集成电路工程

15

合计

145

我院考生生源充足,不接受校外和院外的调剂申请。未被电路与系统专业或电磁场与微波技术专业录取的考生,可申请院内调剂到物理电子学专业或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专业。

三、资格审查与体检

1.资格审查

请考生于03月28日(星期六)上午8:30—11:00携带本人相关材料到三牌楼校区综合科研楼404报到接受资格审查,核实复试科目、查看笔试考场座位号、查看面试及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等通知。

资格审查时考生须携带:

1)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应届考生须携带完整注册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往届生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3)“国防生”提供由所在学校选培办签字盖章的《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对故意隐瞒“国防生”身份的考生,我校经查实后将不予录取。

4)国外学历:请考生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5)报名时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6)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须贴本人照片)。

另外复试时,考生向复试专家组提供在校学习成绩表(应届本科毕业生由教务处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本科毕业生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其他获奖证书或科研成果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复印件上须写明考生编号和报考专业)。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供本科阶段所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及成绩单。

2.体检

体检时间:03月29日下午12:30-15:00

地点:三牌楼校区体育馆

体检前注意休息,饮食要清淡(不要吃荤菜、鸡蛋、牛奶、豆浆等)。

体检工作由校医院组织。所有考生须参加体检,不参加体检、体检不合格者及弄虚作假者,一律不得录取。

四、复试时间安排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等。专业课笔试由研究生招办负责组织,综合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由我院负责组织。

1.专业课笔试

时间:03月28日(星期六)下午14:00—16:30

地点:教东101考场:电路分析

教东203、204考场:数字信号处理

教东304考场:电路分析、半导体物理、电磁场理论

教东401考场:半导体器件物理、信号与系统、数字信号处理、通信系统原理

注意事项:考生持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笔试考场座位号进入考场参加专业课考试(满分100分)。

2.英语听说能力的测试(满分50分)

考生的英语听说能力测试时间为03月29日(星期日)8:30~12:00。具体安排请见复试分组名单,将于28日上午张贴在报到地点(综合科研楼404)。

3.综合能力面试(满分100分)

考生综合能力的面试时间为03月30日(星期一)8:30~15:30(12:00~13:00休息)。综合能力面试分专业同时进行,具体安排请见复试分组名单,将于28日上午张贴在报到地点。

注意事项:所有参加综合能力面试和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考生,请务必带好初试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参加英语听说能力测试的考生不必携带耳机。

五、录取的基本要求

在复试工作中,我院将诚信考核作为重要环节。在笔试考试中作弊或违纪者将立刻终止考试,取消复试资格;提供虚假材料,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随时取消复试资格、录取资格、学籍,并通报考生单位。

复试结束后,学院会综合考生初试与复试的成绩(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满分750分),重新计算分数排序,严格按考生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同样分数以初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

1.各专业均实行差额复试,第一志愿考生优先录取。所有调剂都遵循第一志愿优先录取的原则。

2.录取成绩要求:综合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英语听说能力测试低于3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均不予录取;同等学历加试:对以同等学历报考的考生,笔试科目不少于2门,试卷满分为100分,60分及格。加试课程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推免生不参加此次复试,导师互选环节须参加。

六、复试现场监督

1.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整个复试和录取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监督检查学院的招生录取工作。

2.如考生在复试过程中有突发状况或疑问可拨打电话寻求帮助。

研招办咨询电话:025-83492350;邮箱:yzb@njupt.edu.cn。

纪委监察处电话:025-85866330;邮箱:jbxx@njupt.edu.cn。

电子科学与工程学院办公室电话:025-83492263;邮箱:dzky@njupt.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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