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考研复试细则_-查字典考研网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关键词
  查字典考研网 >> 院校信息 >> 考研复试 >> 2014年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2014年南京理工大学电光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考研时间: 2014-03-3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写在前面:随着2014年34所自主划线院校考研分数线及国家线的公布,2014年考研复试、调剂工作也陆续拉开序幕。为了帮助更多考生顺利通过复试,考研论坛特开启复试调剂答疑活动,解答2014年考生有关考研复试和调剂的问题,为2014年考生的考研之路守护到底。活动详情请点击:

考研君喊你报名【复试+调剂答疑活动】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一批19所学校率先开始

【复试+调剂答疑活动】第二批院校正式开始

根据学校复试和录取工作有关要求,结合本学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细则。

一、学院各专业复试线(已在研究生院网公布)

二、复试形式、内容和要求

复试主要内容:

专业素质和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外语听说能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

综合素质和能力: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诚信等;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表现等方面的情况;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情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同时纳入考核考生学习经历及取得成果。

本学院复试包括:笔试、面试、外语交流能力和实践能力考核,总分300分,其中:

1、笔试: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2小时;

2、面试:满分为100分;

3、外语交流能力考核:满分为20分;

4、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80分;

5、笔试和面试成绩计算及使用:

各复试小组笔试和面试等成绩折算成标准分后计入复试总分。标准分计算公式如下:

标准分=标准平均分+(原始分-原始平均分)/原始分方差*标准分方差

三、复试阶段各环节安排

资格审查:4月2日电光学院二楼大厅

笔试:学校统一要求

面试:4月3日电光学院会议室

考前等候室:电光学院阅览室

参加面试时,考生须提供反映其综合素质能力与水平的各类证明材料原件;学院设立考前等候区,面试考生进入等候区应将手机关闭,保持安静;面试考生根据面试序号在工作人员的引导下依次到面试室面试,面试结束后立即离开面试现场。

外语能力考核:4月3日电光学院会议室

实践能力考核:4月3日电光学院实验室

四、拟录取名单确定

拟录取原则:根据招生指标,以各复试专业(组)考生综合成绩排名为依据,由高到低进行拟录取,其中:实践能力考核成绩、面试成绩或笔试成绩有一项不合格者,将不予录取。

初试规格化成绩=(统考总分/500)×100

复试规格化成绩=(复试总分/300)×100

综合成绩=初试规格化成绩×0.6+复试规格化成绩×0.4

五、调剂要求

1.校内调剂,我院接收校内调剂考生,可根据复试情况进行适当调整。要求具有调剂专业学术背景、研究基础较好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调剂专业复试要求,优先考虑接收毕业于985和211学校的考生,参加过校级以上科研训练、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开放性实验、各类竞赛等考生。

接收调剂专业人数要求

光学测试科学及仪器(0803Z1);光电科学与工程(0803Z2);激光科学与工程(0803Z3)10人左右本专业学术背景、研究基础较好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调剂专业复试要求。

物理电子学(080901);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3);生物医学工程(083100)10人左右本专业学术背景、研究基础较好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调剂专业复试要求。

仪器仪表工程(085203);集成电路工程(085209);生物医学工程(085230)15人左右本专业学术背景、研究基础较好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调剂专业复试要求。

电子与通信工程(085208)15人左右本专业学术背景、研究基础较好的考生,初试成绩达到调剂专业复试要求。

学院内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3月30日将《调剂申请表》前交调入学院(电光学院二楼学生办公室),经学院负责人审核同意后,直接进行调剂;

跨学院调剂由考生本人填写《调剂申请表》,3月30日将《调剂申请表》前交调入学院(电光学院二楼学生办公室),经学院审核后,通知同意调剂的考生参加复试。

2.接收外校考生调剂

我院接收少量考生学术背景、研究基础良好,创新能力较为突出,学校优先接收“985工程”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985工程”高校未被录取的考生,通过教育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办理调剂。

六、本细则未涉及部分,除《南京理工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录取工作办法》有明确规定外,由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电话电子信箱

学院复试工作陈文建025-84315431eeoet008@njust.edu.cn

接待考生申诉朱建飞025-84315871zjf_9901@sina.com

查看全部

推荐文章

猜你喜欢

附近的人在看

推荐阅读

拓展阅读

当前热点关注

大家都在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