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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旦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2010年研究生复试注意事项

考研时间: 2010-03-2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2010年复旦大学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相关注意事项

一、相关说明

1、“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复试定于4月3日、4月4日举行。

2、本通知不涉及“法律硕士(法学)”专业的复试工作,该专业的复试工作等事宜另行通知。

3、“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复试资格线为公共课50分、专业课90分、总分335分(即校研究生院公布的“复旦大学2010年硕士生入学考试考生参加复试分数基本要求”),过线考生具有复试资格。“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复试分组名单及复试有关具体安排等信息将于下周通过法学院网站(www.law.fudan.edu.cn)发布,请有关考生注意及时查询。

4、复试前,可能有相关信息需通知考生,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二、复试内容

复试科目

复试形式

复试地点(法学院)

   

思想政治品德

笔试

复旦大学江湾校区

法学院楼

4月3日 4月4日

法学概论

面试

英语

口试(面试)

三、复试考生须提供以下证件:

1、 往届生:毕业证、身份证、准考证;

2、 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

注意:根据学校要求,复试时各院(系)将对相关考生进行学历验证,请每位

原件,复试时供工作人员审验;毕业证和学生证还需提供1份复印件(要求:A4纸复印,并由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复印件不予退还)。

此外,“复试通知”将于本周寄出,若考生未能及时收到“复试通知”,切勿焦急,复试时,考生凭准考证和身份证来证明身份。

四、同等学力考生请注意:

1、今年报考“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不安排加试。

2、除上述所需证件,请同等学力考生复试时自觉携带8门以上本科课程成绩的证明(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供工作人员审验(注:复印件用A4纸复印,并由考生本人在复印件上签名,复印件不予退还)。

3、报名时未如实填写学历信息的考生,请主动与法学院JM办公室联系(电话:51630117),说明情况并办理学历验证。否则,一经发现,将根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五、关于考生录取类别的核对

通过核对考生报考信息,我们发现,大量考生的录取类别填写有误。除特殊情况外,通常我校的法律硕士录取类别应主要是“自筹”和“委培”两种形式,且以“自筹”为主。因此,凡考生录取类别显示为“非定向”的,均为填写有误。

我们将在复试当天统一办理一次录取类别确认,请考生确认好自己的录取类别情况,在复试当天办理学历审验时一并填写“录取类别核对清单”。此次核对一旦确认,将不再办理更改,因此,请考生们务必确认清楚自己的录取类别。

注:1、复试考生目前登记的录取类别,我们将在“复试安排表”中一并予以公布,请同学们届时注意查阅法学院网站上的有关信息。显示为“自筹”或“委培”类别的考生如需变更类别或发现原登记类别有误,也请在复试当天进行核对时一并办理更改。

2、所谓“自筹”、“委培”等类别的含义,请考生自行利用网络搜索查询相关信息进行了解。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0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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