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法律(非法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流程
(3月30日—31日)
第一:考生在法学院楼大厅查看复试安排表,明确所在组别。
第二:考生参加在法学院楼102室(第二会议室)举行的《思想政治品德》考试(笔试)。
第三:考生按英语口试安排的先后次序到相关教室参加英语口试(面试)。
第四:考完英语口试后,考生到专业课考场门外等候,按次序参加专业课考试(面试)。
第五:考试间隙,请考生携带有关证件至法学院楼212室办理学历验证和考生录取类别确认。
第六:复试结束,考生离开考场。
备注:
1、考生休息室为法学院楼102室(第二会议室)。
2、请考生留意复旦大学法学院主页(www.law.fudan.edu.cn)上的信息,有关后续政审录取等通知将会第一时间通过该网站发布。
复旦大学法学院
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