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报考了哈尔滨工程大学2015年硕士研究生,因学籍(学历)在教育部审查结果中无匹配,本人承诺于2015年4月6日前,将教育部出具的学籍(学历)认证报告交至哈尔滨工程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主楼733室)。
如逾期未能提交,则复试无效,不予公示和拟录取,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字:
2015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