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招收研究生复试通知
各位考生:
根据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结合我院招生情况,我院招收研究生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凡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符合教育部公布的2008年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B类)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现将有关复试情况通知如下:
1、我院上线生均可参加复试(MBA考生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2、在网上已接到我院复试通知且同意参加复试的调剂考生可参加复试。
3、复试日程:
4月18日报到、体检;下午1点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进行加试(加试科目参见长春税务学院2008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目录);
4月19—20日进行复试(复试内容:英语笔试、听力、口语;专业课笔试、面试),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复试时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加盖公章的大学期间成绩单、毕业证、学位证,应届生须携带学生证和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的应届毕业生证明(携带的所有证件必须是原件及1份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照片1张。
长春税务学院研招办
2008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