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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办法

考研时间: 2013-03-2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经济学院推免生及上线考生:

按照吉林大学研究生院文件精神,制定如下复试工作办法:

一、复试组织工作及程序

1.按招生专业及复试人数组成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5人组成。

2.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教师,要主动采取回避制度。

3.参加复试的教师不得给予考生辅导或提供任何与复试有关的资料。

4.复试试题及答案在启用前均系国家机密材料。

二、所有推免生、考生必须参加资格审查。

(一)考生需提交以下材料(必须用A4纸打印、复印)

1.入学考试准考证(丢失者持本人身份证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补办)。

2.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过期、临时证件无效)。

3.往届考生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本人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本科阶段委培定向的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5.本科期间成绩单(应届毕业生需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往届毕业生由档案管理部门盖章)。

6.考生在吉林大学网上下载《吉林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考登记表》,按要求如实填写,须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7.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工作两或两年以上的考生,本科结业考生,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均作为同等学力考生看待。已获得国家承认大专毕业生的考生需携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还须提交《“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由省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的高教处或民族教育处盖章)及考生所在单位证明。

9.复试报名费100元/人。推免生参加资格审查,需交报名费,但不参加复试,同时签订学习承诺书。

10.请各考生在资格审查现场校对上报教育部个人信息,并提出住宿申请,否则责任自负。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复试资格和录取资格。

1.政治审查不合格者。

2.材料不齐备或不符合要求者。

3.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准考证、报考表及复试表上照片不符者。

4.在读非应届毕业的大学生。

5.与《吉林大学2013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所要求的条件不相符者。

三、复试内容及评分标准

复试形式采取口笔兼试形式。复试内容主要包括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两个方面,共250分。其中:

1.专业课笔试

按照招生专业目录上公布的科目以闭卷的方式进行,时间为2个小时。专业课笔试总分为100分,复试科目见招生简章。总分在60分以下取消录取资格。

2.面试

(1)综合面试总分为100分,其中综合素质50分,能力测试50分。主要考核考生的政治素质、语言表达能力,以及应用所学专业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总分为50分。其中听力考试时间为30分钟,分数为30分。外语口试测试主要考核考生会话的准确性、连贯性和总体性等,内容包括即兴叙述或描述,主考教师自由提问等。外语口试分数为20分。

每生面试时间20分钟(含外语口试时间)。总分在90分以下者取消录取资格。

四、学术型、专业型的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必须加试,请在3月25日前报名,报名电话:0431-85167027。未参加加试及成绩低于60分取消复试资格。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五、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相加,得出考试总成绩。按考生总成绩排序,根据名额由高到低顺序录取。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成绩/500*60%+复试成绩/250*40%)*100。

六、时间安排(具体地点如因教学变动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3月27日(周三)上午

8:00-8:30 加试考生

8:30-9:30 金融学、世界经济专业考生

9:30-11:00 其他专业考生(含专业硕士)

11:00-11:30推免生(含专业硕士)

地 点:东荣大厦A区8楼804室。

2.同等学力、跨学科考生加试:3月27日上午 9:00-12:00

地 点:待定。

3.英语听力考试时间:3月27日 下午 13:30-14:00

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3月27日下午 14:15-16:15

地 点:另行通知。

日语、俄语听力及口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3月28日上午8:30综合面试(含英语口试)。

专业参加考生复试地点备注
金融学、会计23+4东荣大厦A114
金融硕士7东荣大厦A816
世界经济25东荣大厦A804
国际贸易学、国际商务硕士4+4东荣大厦A809
政治经济学、西方经济学3+2东荣大厦A815
产经、企管、财政、国民、税务11+1+6+1+1匡亚明楼国有经济中心会议室

5.体检:3月27日至3月29日全天。要求空腹,携带二寸照片1张,体检费35元。地点:前卫南区校医院。

6.拟录取名单公布后,往届考生需在4月8日前将档案调入我院审查,审查合格方能录取。应届考生(含推免生)无法调出档案的,可由所在校(院系)学工办提供无违纪、能正常毕业的证明,且应于7月1日前将档案调入我院审查,审查不合格取消录取资格。

7. 4月初公布录取名单,领取录取通知书时间另行通知。

七、考试纪律

为保证复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及严肃性,如发现考生在复试中有违纪现象取消录取资格。

八、监督及复议

1.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权责明晰,逐级落实。

2.实行监督制度和巡视制度。监督小组对考试工作进行全面、有效的监督,可选派专人到现场巡视或进行现场监察。

3.实行信息公开制度。考试工作办法及考试结果及时在学院网站上公布。

4.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如对考试过程及结果提出质疑,应在考试结果公布的三个工作日内向监督小组提出投诉、申诉,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由监督小组做出处理意见,经领导小组批准后,上报学校。

九、请推免生、拟录取考生经常浏览经济学院网站,所有信息均在网站公布,不再另行通知。未按通知要求参加复试、调档及入学报到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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