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复试时须携带本人以下材料:
(1)准考证;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应届生带学生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在职人员须带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4)2张1寸免冠照片(1张体检表用,另一张在背面注明专业和姓名后交报到处);
(5)《沈阳师范大学2009年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点击下载,应届生加盖院系党总支公章,在职人员加盖工作单位组织部门或单位公章,未就业人员加盖档案所在单位组织部门或单位公章);
(6)大学期间成绩单原件或档案中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档案单位红章)。
(7)报到时须注明本人详细通讯地址、邮政编码以及联系电话;
(8)自备无线耳机或调频收音机(听力考试用)。
(9)复试费120元(报到时交报到处);体检费60元(体检时交医院);同等学力考生每科加试费100元(交报到处)。
二、复试内容
2009年研究生的复试仍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外语(含口语、听力)、专业课、同等学力加试科目笔试。面试由各学院(部)组织进行。
三、时间安排
1、报到时间
(1)同等学力考生:4月15日下午16:00前到各学院(部)办理报到手续。(交复试费,领取体检表)
(2)其他考生根据各个学院(部)的通知时间报到。各学院(部)的面试时间为16日下午和17日上午,具体时间各个学院(部)自定。
2、考试时间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4月15日下午17:30—20:30加试第一科。4月16日上午8:30—11:30加试第二科。
非外语专业外语口语测试:4月17日下午13:00
专业课笔试:4月18日上午8:30—11:30
非外语专业外语水平(含听力)测试:4月18日下午13:00—16:30(自备听力接收设备和2B铅笔)
以上科目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
3、面试
由各学院(部)集中在4月16日下午和4月17日上午进行,具体时间由各个单位自定。
4、体检时间
参加复试的考生均可在4月15日—18日早8:30持体检表自行到沈阳师范大学校医院体检;体检费直接交到校医院。
体检注意事项:
1、需空腹;
2、体检表首页需填写院系、专业、姓名、性别、年龄项,第二页上端需逐一填写并贴好照片。
3、体检后,将体检表交校医院。
四、录取
1、总成绩计算办法: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专业课笔试成绩+外语口语成绩+外语听力成绩+面试成绩)*30%。
2、复试为差额复试,录取严格按考生总成绩排名择优录取。
3、复试专业课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4、复试外语成绩距相应学科2009年最低复试分数15分(含15分)的不予录取。
5、复试时专家组测试时专家有一票否决权,即专家如果认为该考生无培养前途可一票否决,但必须专家组2/3以上专家签字。
6、学院(部)提出拟录取名单报送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8、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