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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沈阳建筑大学环境学院考研复试细则

考研时间: 2015-04-1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复试组织管理

1、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1)环境学院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整个学院复试工作整体的组织、管理、监督及协调工作;

(2)分学科设立复试工作小组,负责各学科专业课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出题、阅卷、成绩评定等具体工作,由各组组长负责本学科的具本工作安排及与学院的信息沟通,协调管理等工作。

二、专业能力考核(专业课笔试)说明

调剂考生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为考生原报考专业的笔试科目。

三、综合素质考核安排

1、考核方式

1)各学科组成由导师及副教授以上(或具有博士学位讲师职称以上)的教师为主要成员的复试小组对学生进行专业综合考核(不少于5人),每名考生的考核时间不少于25分钟;其中专业课考核不少于20分钟。

2)专业综合考核以问答形式进行,每名考至少回答5个问题;

3)其中至少3个问题是以抽签形式产生;

4)抽签问题为现场随机抽取,每名考生给60秒的思考时间;

5)考生提供在考核登记表上所填写的学术成果等内容相应证明材料;

6)分成2个复试小组的学科,以专业型和学术型考生作为分组依据。

2、考核内容

1)考核学生的专业基础理论水平;

2)考核学生对学科前沿的了解程度;

3)考核学生的科研能力、创新能力;

4)考核包含体现学生的学术道德、科学严谨的作风,和心理素质等内容。

3、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3月25日8:30——20:30

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C5-203学术型C5-206专业型备考室及报到地点C5-209

市政工程

A2-302学术型A2-204专业型备考室及报到地点乙2-501

环境科学与工程(包括能源与环境工程城市水资源环境监理)

A2-405学术型A2-202专业型备考室及报到地点乙2-501

四、各项成绩的评定原则

1)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

2)考生面试成绩在去掉最高分及最低分,取剩余分数的平均值;

3)面试教师如中途离开考场,其所评出相应考生的成绩视为无效;

4)复试教师所给出的考核成绩要在面试结束后在复试小组公布,并由参与考核的所有教师全体签字认定,否则视为无效。

五、外语听说能力测试方案

考核学生的英语表达能力;(该项单独计分)考生做3分钟以上的英文自我介绍。面试教师根据考生的英语口语表达能力给出成绩。

六、拟录取原则

1、市政工程:

(1)学术型

录取:按初试及复试最终成绩排序录取。

(2)专业型

录取:按初试及复试最终成绩排序录取。

2、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

(1)学术型

录取:按初试及复试最终成绩排序录取。

(2)专业型

录取:按初试及复试最终成绩排序录取。

3、环境科学与工程(含城市水资源、能源与环境方向)

(1)学术型

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分别排名。在成绩合格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和招生限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专业型

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按初试和复试总成绩分别排名。在成绩合格条件下,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按总成绩排名和招生限额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属于环境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市政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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