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通告(二):2012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审查及领取复试通知书的通知
一、 时间:
2012年3月19日—21日
上午8:30—11:30
下午2:10—4:30
二、地点:
综合楼1102
三、考生需携带的材料
①准考证及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留存学生证复印件,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入学时补验);
②大学阶段成绩单(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原件,或将人事档案中的加盖毕业院校教务部门公章的成绩单复印,并在复印件上加盖档案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
③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
有工作单位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本人人事档案所在单位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无工作单位的往届毕业考生,写实材料须由人事档案托管部门或户口所在街道社区政工部门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应届毕业的考生,写实材料须由所在学校政工部门(学校学生工作部或院系党委)提供,并加盖政工部门公章。
④可提交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供主考教师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⑤复试费:100元/人
另:大学阶段成绩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写实材料请复印一份自备,与科研成果及证明、等级证书、荣誉证书等能证明自己能力水平的材料一起,可于面试时向主考教师提供,评定面试成绩时参考。
四、领取复试通知书和银行卡
考生在资格审查后直接领取复试通知书和银行卡。
备注:应届考生入学后补验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
五、复试笔试、面试、同等学力加试的时间、地点安排将于下周在网站上公布,请关注网站信息。
咨询电话:83688313
文法学院教学科研办
2012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