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外语听力、笔试及专业笔试考试考场须知
1、本次考试为研究生复试考试,程序如下:
7:40:考生入场就座,主监考教师宣读《考场须知》,宣读完毕,发听力试题及答题卡;
8:00-8:30:进行外语听力测试,由学校电台放音(英语),考生个人准备调频收音机接收,频率为FM72.5MHz;日语、法语和俄语考生为计算机放音。所有考生均需准备2B铅笔,橡皮,要求答题卡上一律涂写复试编号(九位)。
8:30:收外语听力答题卡及试题,完毕,发外语笔试试题及答题卡。
8:30-9:30:进行外语笔试考试,要求答题卡上一律涂写复试编号(九位)。
9:30:收外语水平测试笔试答题卡及试题。
9:30-9:40:休息。
9:40—11:40:发专业课笔试试题、答题纸及草稿纸,要求答题纸上一律填写复试专业、复试编号(九位)。
11:40 考试结束,收专业课笔试答题纸、试题及草稿纸。
2、开考15分钟内和考试结束前15分钟不得交卷。考生应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入考场,按考场座位号就座,并做好考前的一切准备工作,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视作弃考。
3、考生凭《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参加考试,并将证件放在座位的外角,以便检查。证件不齐全者不得入场、不发试卷。
4、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独立完成考试,按时交卷,不得拖延时间。
5、考试时,只准带文具、不具编程功能的计算器、调频收音机等考试必需用品入座,其它物品不准带入或放在指定地点。如试题字迹不清时,可举手示意,询问监考教师。
6、无论何种情况考生不准中途离开考场,离开者按交卷处理。
7、答卷完毕,听监考教师指令,方可交卷离开考场。考生不得在考场内或附近谈论考题,更不准大声喧哗。
8、全部考场安装有视频监控设备,考试全程视频监控并录像,坚决杜绝一切违规行为。
9、在考试中如有违规行为,我校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类型》,进行相应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将上报教育部,通知考生单位,并记入考生诚信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