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安排
今年我院硕士生复试和录取将严格按照学校及研究生院的有关规定进行,并确保在复试和录取工作中做到公平、公正和公开。为此,我们针对复试和录取等事宜制定出了有关的规则和实施办法,并在网上进行公布。请相关考生仔细阅读。
一、复试分数线
各科成绩及总分不得低于以下分数:政治60,外语60,数学90,专业课90,总分350。
未达到以上分数要求的,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二、复试和录取人数
1、本学院今年硕士生录取总人数为270人。已录取推免生111人,拟录取统考生159人。
表1.各系所参加复试及录取人数(不含其他类型考生)
报考系所 名 称 | 复试人数 | 拟录取人数 | 备 注 |
经济系 | 10 | 13 |
|
经研所 | 10 | 10 | |
国经系 | 27 | 16 | |
国经所 | 35 | 22 | |
金融系 | 87+2* | 60+2* | |
保险系 | 13+1* | 7+1* | |
人口所 | 5 | 5 | |
区域所 | 12+1* | 8+1* | |
台湾所 | 2 | 2 | |
财政系 | 13+1* | 7+1* | |
数量所 | 13 | 8 | |
合 计 | 227+5* | 159+5* |
2、达到本校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招生分数线的考生共5人,考生如果被录取,名额由学校另行分配,不占用本学院录取名额。另外,此类考生也要参加报考系所的复试,并与其他统考考生的安排和要求完全相同。这类考生的系所和人数请见表1."备注2"
三、复试科目、方式及要求
要求:凡是本学院达到以上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可以参加复试。但是,每位考生都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第一志愿的系所参加复试。否则,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一)思想品德:重点考查考生的思想品德状况、个人素养、心理素质以及人生观、世界观等综合素质。
(二)根据学科、专业要求确定复试内容,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外语考查。具体内容如下:
1、复试内容及所占比例和分数:
复试总分为100分,60分以上为及格分数(含60分),具体分布如下:
(1)专业外语,30分;
(2)外语听、说,10分;
(3)专业基础知识,30分;
(4)综合知识应用,20分;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发表文章及获奖情况,10分。
专业外语主要测试阅读和翻译经济学基础方面外文文献的能力。在进行以上五项内容考核的同时,还将考查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和个人综合素质。
2、复试方式:.
表2.
内容 | 方式及时间 |
(1)专业外语(经济学基础) | 笔试,内容包括外语翻译成中文,并用外语回答问题,1.5小时;全院统一命题和阅卷。 |
(2)外语听、说能力 | 面试,以对话的形式; |
(3)专业基础知识(保险系除外) | 面试,以对话的形式;抽签进行选题和回答; |
(3)专业基础知识(保险学、精算学) | 笔试,2小时; |
(4)综合知识应用 | 面试,以对话的形式;抽签进行选题和回答; |
(5)本科阶段学习成绩、发表文章及获奖情况等 | 各单位考核小组的专家进行审核,考生不必参加。 |
说明 | 以上面试时间每位考生总共不少于20分钟。 |
四、录取及调剂
(一)成绩计算方法和录取排名方式:
1、复试总成绩为100分。保险系考生笔试成绩是60分,面试成绩是40分;其他系所考生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分别为30分和70分。
2、录取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两部分组成。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成绩低于60分,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也不再进行录取成绩的加权计算。
加权录取总成绩=(初试总分÷5)×初试权重70%+复试成绩×复试权重30%
(复试成绩、录取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3、加权录取总成绩排名方法:在报考系所之内按加权录取成绩总分由高到低进行排名和确定拟录取名单(保险系按专业排名)。
4、加权录取成绩排名在各系所录取名额(详见表1)之内的考生为拟录取硕士生,但最终录取名单要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批为准。大约在5月底确定,6月初寄发调档函,考生无需电话咨询。
(二)院内调剂
1、根据各系所上线人数和分配的录取名额,规定只允许录取名额大于上线人数的单位接收本学院考生进行调剂录取,而复试人数多于录取人数的系所不能接收调剂。
2、接收院内考生调剂录取的单位和人数:详见表1."备注3"。
3、在原报考系所复试后,录取成绩合格,但排名在录取名额之外的考生方可以调剂到经济系进行差额复试。具体要求:申请调剂的考生按全院复试后的录取总成绩进行排名,由高到低确定可以参加调剂复试的考生名单。
4、经济系接收调剂录取的专业是: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经济史。
5、申请调剂的考生需在复试成绩公布后的当天办理调剂申请手续(详见表3,八),然后再到经济系进行面试。经济系将根据考察成绩由高到低进行录取,该成绩将作为是否接收调剂录取的依据,而原第一志愿报考系所提供的加权录取成绩将报研究生院备案。
五、复试具体时间、地点及要求:
表3.
顺序 | 日期、时间 | 内容 | 地点 | 组织部门 |
一 | 3月17日上午 8:30—9:30,保险系、金融系、国经所考生; 9:30--10:30,其他系所考生 | 1、报到、资格审核(见注); 2、报考经济系、经研所、国经系、人口所、区域所、台湾所、财政系和数量所的考生还需领取【考生报考登记表】。 | 经院第一教学楼(方楼)112室 | 研究生办 |
二 | 3月17日 上午10:30—11:00 | 国经所考生上交本人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领取【考生报考登记表】。 | 经院高层十二楼会议室 | 国经所 |
三 | 3月17日 上午9:30—12:00 | 保险系考生领取【考生报考登记表】,进行专业课笔试。考试结束后提交本人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 | 经院第一教学楼(方楼)208 | 保险系 |
四 | 3月17日 上午10:30—11:30 | 金融系复试前会议,介绍复试方法和面试顺序等;发放【考生报考登记表】;考生提交本人本科成绩单、获奖证书等材料。 | 经院第二教学楼(圆楼203) | 金融系 |
五 | 3月17日 下午2:00—3:30 | 所有考生参加专业外语笔试(闭卷),具体要求和安排在资格审核后通知。 | 到校后通知 | 研究生办 |
六 | 3月18日 上午8:30开始 |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进行外语听、说及专业课面试 | 到校后通知 | 各系所 |
七 | 3月19日 下午2:00-2:30 | 张榜公布考生复试结果 | 经院高层办公楼门前布告栏内 | 研究生办 |
八 | 3月19 日 下午2:30--2:50 | 符合调剂要求的考生现场进行报名、填写申请表格(过期不再办理) | 经院第一教学楼(方楼)112室 | 研究生办 |
九 | 3月19日 下午3:30开始 | 经济系对调剂考生进行综合考察(面试) | 接收调剂系所办公室 | 接收调剂系所 |
十 | 3月19日 下午6:00之前 | 张榜公布调剂结果 | 经院高层办公楼门前布告栏内 | 研究生办 |
◎资格审核流程:
1、请在指定地点排队等候,逐一办理(无关人员谢绝入内)。2、首先出示身份证,进行登记;3、缴纳复试费90元(请考生提前准备零钞);4、查验本科毕业证原件或学生证原件;5、领取复试时间和地点的通知及【考生报考登记表】(国经所、保险系、金融系在资格现场不领取,按以上表格"二、三、四"的通知到指定地点领取)。
凡逾期不报到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提交报考系、所材料及要求:
大学期间的成绩单复印件(要求有学校教务处公章或本人档案管理部门公章);发表文章及获奖证书复印件(没有可不提供),请将本人姓名填写在复印件首页的右上角,并用订书钉在左侧装订成册。另外,国经所、保险系、金融系考生按表3.安排在面试前上交材料(详见表3,第二、三、四项内容),其他系所考生则在参加面试时再交到报考系所,资格审核时均不用提交。
◎特别说明:考生提交的所有复印材料均不予退回,望考生提前做好提交准备和备份。
六、特别通知
1、加权录取成绩和排名将在经济学院门前公告栏内进行公示,请考生自行查看,我院不再另行通知。公布时间初步定在3月19日下午2:00-2:30。
2、未被录取的往届生可自愿考虑是否调剂到我院攻读专业学位硕士。咨询和了解这方面的调剂要求,可拨打以下电话:022-2350.0916,或登录我院专业学位硕士网页查询(http://economics.nankai.edu.cn/html/zsjy/zsxx1/)。应届生如果想了解我校经发院接收调剂事宜,可电话咨询:022-2350.3746,或查看该学院网页:http://esd.nankai.edu.cn/articledetail.aspx?id=150065。
3、凡未被我院录取,但达到了全国录取分数线的考生,还可以自愿考虑是否调剂到其他院校,具体调剂流程将于国家线确定后在我校研究生院网页上公布,敬请关注。学校招办联系电话:022-2350.5623。本院不接收报考外校或南开校内其他学院的考生调剂到我院。
4、按照我校硕士生招生工作程序,我们将在复试后陆续开展拟录取考生的调档等其他工作,请考生随时留意我院网上硕士招生信息的通知和有关信息。
5、我校硕士生"录取通知书"寄出时间大约在6月底7月初。
6、有关奖学金的评定请查看我校相关网页上的信息,评奖结果大约在4月初在本网页上公布,考生无需电话咨询。
以上通知如有变化,将在我院网页上及时通知,请考生们以最新信息为准。
建议考生打印此文,并严格按照此件内容参加复试期间的相关审核和考试。
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4、3、11
温馨提示:校内宾馆联系电话:022-235015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