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试:
(一)对所有拟录取考生进行复试,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在复试前对考生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学历学位证书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考生资格进行严格审查,对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三)对以同等学力身份(以报名时填报的信息:准)报考的考生,复试时,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笔试。
(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初试成绩和复试通知,将在学院招生网(www.kjzh.net)上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