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
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作为指导思想,选拔优秀的物理电子学人才进行研究生培养,满足国家及我所对物理电子学人才的需求。
二、复试比例:1:2
三、复试内容
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
四、复试成绩的评定:
复试总分为300分,其中综合素质面试、专业面试、英语听力口语测试的满分各为100分。
五、初试、复试的权重分配:
考生的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70%,复试成绩占30%。
六、初复试加权成绩计算:
初复试加权成绩=100×初试总成绩×初试权重/初试满分+100×复试总成绩×复试权重/复试满分
七、拟录取名单的确定方法:
原则上按照考生的初复试加权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八、其它
复试期间考生接待电话:84321079
受理考生投诉电话:64361875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08年研究生招生监督电话:82837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