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试目的
对参加复试的考生重点考查思维方式及听力、口语表达能力,选拔具有培养前途的科技人才。
二、考试形式
由人教处组织导师及院内外语能力较强的专家组成外语测试小组,结合专业、研究方向制定考试题目及评分标准,一般就研究方向、基本专业知识及个人对该专业领域的了解程度等进行问答形式的听力及口试。考试过程有详细记录,时间定为30分钟左右。
三、评分标准
1、语言准确性和范围:从语法与用词的准确性、语法结构的复杂性和词汇的丰富程度及发音的准确性等因素来测评考生的听力和口语能力。
2、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从讨论有关话题或对话时连贯表达思想的语言长短,内容的连贯性以及寻找合适词语而造成的停顿频率及长短来测评考生。
3、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应性:测试考生语言表达是否灵活,能否自然、积极地参与讨论或对话;语言是否得体,语言的使用总体上能否与语境、功能和目的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