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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舞蹈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考研时间: 2013-04-03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 2006 〕4 号)、《教育部关于做好 2013 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 [2013]1 号)等文件中有关复试、录取工作的具体要求,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教育改革发展纲要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我院将继续加强复试工作,提高招生选拔质量,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切实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现将复试有关工作及复试方案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根据《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结合报考我院考生初试的具体情况,确定如下分数线:

总分:320分;

政治:34分;外语34分;

业务课分数相加达200分。

二、复试日程安排

1.复试时间及地点

复试时间:2013年4月9日-13日

时 间 安 排
4 月 9 日 14:30-16:00复试报到及资格审查
4 月 10 日- 11 日专业考试(面试 及笔试)
4 月 12 日英语考试
4 月 13 日体检

具体时间及考场安排于4月9日资格审查地点公布。

三、资格审查

复试前,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对考生资格进行审查。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须带齐以下材料:

1.准考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材料:

(1)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原件,注册须完整;

(2)往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等学力考生:本科结业证书或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术论文原件和复印件(至少 1 篇);

3.考生下载并打印《北京舞蹈学院报考硕士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附件 2 ),由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给出合格或不合格评价。应届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审查盖章,往届生与在职考生由户口所在派出所负责审查盖章。

4.《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附件 3 )。

5.贴好照片的《北京市 2013 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附件 4 )。

四、复试考试内容、考核方式

1.舞蹈学

2013 年复试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和口试、 专业理论考试 、英语考试等项目。复试总成绩为 300 分。

专业技能测试与口试 100 分。

专业理论笔试 100 分。

英语考试 100 分。

听力 30 分钟,试卷答题;口试为抽签式问答,每人 5 分钟。

2.其他学科

2013 年复试考试包括专业技能测试、专业学科能力口试、英语考试等项目。复试总成绩为 300 分。

专业技能测试 100 分,为相应学科的剧目表演、音乐编舞或绘画设计等,具体内容由各学科按相关要求制定,重点考查考生在相应领域内的专业技能。

专业学科能力口试 100 分,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建设发展的认识与分析,对本人专业研究方向的思考、导师提问等。

英语考试 100 分。听力 30 分钟,试卷答题;口试为抽签式问答,每人 5 分钟。

各学科具体复试内容及流程见附件 1 。

同等学力考生须加试 2 门专业基础考试,加试参考书目为:

(1)《舞蹈教育学》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2)《舞蹈学导论》吕艺生著,上海音乐出版社。

五、总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

初试成绩及复试成绩权重各占 50% ,成绩换算后得百分制总成绩。对各学科复试合格考生初、复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根据各学科招生计划,按综合素质择优录取。

六、体检

按照教育部及北京教育考试院规定,北京舞蹈学院研招办将组织复试考生统一体检。逾期未参加统一体检的考生,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体检时间:2013年4月13日上午08:00

2013年硕士生招生统一体检须知:

1.考生在体检前一天要注意休息,保证充足睡眠,勿饮酒。

2.空腹参加体检。

3.考生应如实填写既往病史,没有者在既往病史栏内填写“无”。

4.体检时逐科检查,避免漏检漏项,体检表不得自行涂改。

5.肝功异常或对体检结果有疑义者,可以提出复查要求(肝功能复查一次)。

6.体检收费按照医院标准执行。

7.体检医院:北京市中关村医院

地址:海淀区中关村南路 12 号

电话: 82548687

七、复试收费

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费标准: 100 元/人

收费编码: 173056003 (京发改【 2008 】 1974 号)

缴费地点:北京舞蹈学院财务处(留学生公寓 2 层)

缴费时间: 2013 年 4 月 9 日 14 : 00 — 16 : 30

缴费方式:建议银行卡刷卡缴费

八、复试、录取结果的公示与监督

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将选派专门人员现场巡视,对复试工作进行监督。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时间为 5 月下旬。考生若对复试过程及录取结果存有异议 , 可在录取结果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 , 向我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或纪检监察办公室申诉。如考生仍有异议 , 可向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申诉。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电话: 68935749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监督举报电话: 68935792

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 82837219

电子邮箱: yzb@bda.edu.cn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寺路 1 号 北京舞蹈学院

邮政编码: 100081

附表1.分学科复试内容及流程

附表2.北京舞蹈学院报考硕士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

附表3.报考北京舞蹈学院硕士研究生艺术履历表

附表4.北京市2013年研究生招生体格检查表

北京舞蹈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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