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综合面试100分。评分标准
(一)大学阶段的学习情况和成绩
(二)本人学士学位论文及工作经历、自学经历(三)对所选专业、研究方向的了解与本人发展设想(四)所报专业及相关专业的知识面(初试科目外)
(五)计算机操作水平(应用经历及测试)
(六)专业外语(英译汉)(七)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情况(八)回答问题的条理性、敏捷性、应变能力及精神心理素质20分
二、外语口语听力面试100分。评分标准由研究生院制定。
三、成绩计算和排序
会计硕士生考生除综合面试外还要笔试"会计学"和"政治理论"。
会计学(满分150分)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政治理论(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面试总分=综合面试分X80%+外语口语听力分X20%
面试总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总成绩:
统考生、单考生:总成绩=初试总分/5X60%+面试总分X40%
会计硕士生考生:总成绩=(联考总分+会计学+政治理论X0.5)/5X60%+面试总分X40%
所有复试各项合格者分专业按总成绩排序由高到低依次录取。排序先排第一志愿的考生,再排调剂的考生。
四、复试投诉监督举报电话
(010)6233.93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