硕士录取相关说明:
1、笔试、专业面试和外语口试有一项成绩不及格者不录取,各项均合格后按专业根据总分从高往低排序择优录取。
2、总分计算公式:语言类(英语、法语、日语)专业总分=〔(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30%+(初试总分÷5)×70%;非语言类专业总分=〔(笔试成绩+外语口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2.5〕×30%+(初试总分÷5)×70%。
3、学术型专业考生除调剂外,一律计划内录取(公费);英语口译专业及调剂录取考生均为自费录取。
4、如政审不合格或有其他因考生本人原因导致与我院招生政策不符合者,取消录取资格。
5、其他后续事宜,通过网站通知,请近期注意浏览研究生部主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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