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单位考生进入相应门类(学科)复试的最低分数要求
按《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程序:按《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科目 | 时间 | 地点 | 备注 |
笔试 视觉传达方向 环境设计方向 产品设计方向 | 3月26日 上午9:00-12:00 | 艺术楼B区405室 | |
面试 实践环节 英语测试 | 3月26日 下午13:30--18:00 | 视觉传达方向--C区212室 环境设计方向--C区209室 产品设计方向--A区201室 | 入场顺序表即时将张贴在考场门口,请按顺序入场 |
3、复试比例
一志愿考生达到规定分数线的全部参加复试。
调剂考生采取差额复试。
4、复试考核方式:
按《复试工作办法》执行,其中:面试与实践环节考核合并进行。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按《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6、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对复试考生的加分原则和依据
按《复试工作办法》执行,其中:面试与实践环节考核合并计算权重。
7、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按《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8、破格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不进行破格复试。
9、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2015年3月25日在学校主页(www.ncut.edu.cn)的2015年硕士生招生调剂与复试专题中公布。
10、调剂工作程序
按《复试工作办法》执行。
11、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88803663、88803063
监督举报电话:88803235
各学科复试细则由各学科在复试中自行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