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2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复试工作事项的通知
1.教育部制定的艺术类院校参加复试考生初试成绩的基本要求为(学术型、专业学位):总分不得低于315,政治不得低于34,外语不得低于34,每门专业课均不得低于51。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人才计划”分数线:总分不得低于240分。
2.我院将在4月11日中午12:00之后,发布本院2012年硕士招生各研究方向(数字媒体技术研究所的数字电影技术方向除外)的复试分数线、复试名单及复试工作安排;复试将于4月19日至24日期间进行。请考生务必定期登陆研究生部网页,查看相关信息。
3.港澳台考生请注意查看4月11日公布的参加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名单。
4.数字媒体技术研究所的数字电影技术方向,因招生导师有外出公务,复试将于4月11日进行。有关复试安排如下:
数字电影技术研究方向
(导师:刘戈三、陈军、朱梁)
复试分数线:总分不低于370分,政治不低于50分,外语不低于50分。
参加复试合格考生准考证编号(后四位)及姓名:1683李亮、1687廖传奇、1688刘浩宁、1691倪咏沙、1694祁志鸣、1696师一鑫、1699田浩、1703王婷婷、1709肖月。
复试方式:面试
考试内容:专业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复试时间和地点:4月11日上午9:00,C号楼205室。
复试程序:按考号顺序逐一面试。
请有资格参加数字电影技术方向复试的考生务必在4月6日中午12:00之前以“×××考生复试确认”为标题给研究生部liyun@bfa.edu.cn发送电子邮件,从而确认是否前来参加复试。邮件中写明自己的姓名、准考证编号以及是否参加复试。
数字电影技术方向参加复试的考生,于复试之前(上午8:00—9:00)必须先到研究生部C206办理“资格审查手续”:交验准考证、身份证以及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交复试费100元,并提交一份身份证复印件及一张近期免冠一寸照片(黑白、彩色均可)。未按规定办理资格审查手续而影响复试者,责任自负。办理资格审查手续后领取体检表,并查看有关体检的安排
5.数字电影技术方向之外的其他考生,请于4月11日上网查看复试安排通知,在此之前,请勿来电咨询复试事项。
研究生部
2012年4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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