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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2013年硕士招生复试通知

考研时间: 2013-04-08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安排,法学院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加复试考生范围

1、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第一志愿报考法学院的考生(一志愿进入复试考生名单可以到我校研招办网站查询)。

2、经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收到法学院发出复试通知的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调剂考生;

3、达到下列条件的民族骨干计划考生:政治、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25分,业务课单科成绩不低于73分,总分不低于255分。

4、总分不低于336分的单独考试考生。

所有参与录取的考生必须参加复试,未进行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各专业招生人数及差额复试比例:
专业招生计划数(最终录取人数会根据生源情况进行调整)已接收免试生数差额复试比例备注
法学理论301:1.5
法律史301:1.4
宪法学与行政法学411:1.5
刑法学401:1.2
民商法学821:1.2
诉讼法学311:1.5
经济法学501:1.4
国际法学301:1.2
★民族法学201:1.2
法律(非法学)4021:2
法律(法学)6011:2

三、报考资格审查

1、考生的学历情况须达到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且在公开刊物上发表过至少两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第一作者)的人员,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含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准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硕士生)。

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2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按本科学历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的同意。

2、交验材料

考生按以下类别携带相关证件及证书原件交法学院查验,并留存复印件。材料提交地点:北智楼607办公室。
考生学历类别重点查验留存材料
招生院系留存交研招办
已获得本科学历考生本科毕业证书原件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学历(已毕业考生)或学籍(在校生)认证材料

毕业证书复印件身份证件复印件、

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

1、《报考信息核对表》

2、学历/学籍认证材料:《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已毕业学生)或《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在校生)。

3、协议书:学术型委培考生的协议书一式三份及考生身份证复印件,专业学位型委培生的单位同意委培读研的证明

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学生证的注册信息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

(高职高专毕业生、本科结业生、成人应届生)

*大专生的毕业证原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原件

*成教应届生的学生证原件

*大专生毕业证复印件和至少两篇在公开刊物发表的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复印件

*本科结业生的结业证复印件

*成教应届生学生证(含注册页)复印件

注:1《思想政治表现审查表》、《协议书》由考生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自行下载打印;

2学历或学籍认证材料由考生本人登录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并提交。

四、复试的考试形式

考试形式为面试+笔试+外语测试,均为百分制。

面试考试时间15-30分钟/考生。重点考查考生的知识结构、专业知识基础、实践(实验)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以及道德修养和心理素质等。

笔试时间3个小时。民族法专业考试民族法学;法学理论专业考试法理学、西方法律思想史;法律史专业考试法律史;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考试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刑法学专业考试刑法学;民商法专业考试民法学、商法学;诉讼法学专业考试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经济法专业考试经济法学;国际法学专业考试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法律硕士、法律硕士(法学)专业考试刑法学、民法学。均不指定参考书。

外语测试时间2小时。考试形式为六级听力+六级阅读笔试测试。

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两门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考试形式为笔试,每科考试时间3小时,为百分制。

五、复试成绩

1、考生各复试项目的单项得分要同时满足以下要求,否则不予录取。

(1)专业复试(面试、笔试)各项成绩不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成绩每科不低于60分。

(3)外语测试成绩不低于60分。

2、考生最终成绩的计算

计算最终成绩时,对第一志愿过线考生和其他考生使用不同的复试成绩权重。

(1)第一志愿过线考生(含民族骨干)(复试成绩权重值为5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初试总分÷5×50%+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50%

(2)其他考生(复试成绩权重值100%):

考生最终成绩(百分制)=复试总分(换算为百分制)×100%

六、关于录取

1、录取原则

(1)按需招生、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2)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过线考生,剩余名额用于其他考生的录取。

2、录取办法

各专业优先对第一志愿过线考生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剩余名额对其他考生按最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录取。

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的录取由我校研究生院进行。

3、公布录取名单

录取名单在中央民族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公布:http://grs.muc.edu.cn

七、复试时间、地点等安排

1、法学院复试安排总体如下:

4月8-9日发布复试通知:调剂考生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调剂系统发布,一志愿考生为我校研招网站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

4月12日(周五)报到验证(北智楼607);

4月12日(周五)晚19︰00——22︰00专业课笔试;

4月13日(周六)上午:各学术型法学专业面试;下午: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面试;

4月13日(周六)晚19︰00——21︰00外语测试;

4月14日(周日)上午法律硕士(法学)专业面试,同等学力加试。

4月19日拟录取名单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各专业面试时间、地点等具体安排将于4月10日在法学院网站公布。

3、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八、复试录取结果复议

1、复试成绩及拟录取名单公布2日内,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接受考生申诉,对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的责成相关人员进行复议。若考生对复议结果还有异议,可于收到院系复议结果后2日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研招办)提出申诉。

2、复试监督举报电话:

中央民族大学纪检监察电话:68939003

中央民族大学研招办电话:68932544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九、其他事项

1、根据北京市发改委、北京市财政局《关于部分高等教育招生考试收费标准的函》,各院系可以在复试时向考生收取复试费,标准为100元/考生。

2、考生的体检统一安排在入学后进行,复试时不再进行体检。

3、法律(非法学)、法律(法学)专业学费:13000元/年/人。不享受学校学业奖学金,可享受法学院专设的法律硕士奖学金,且具有与学术型研究生同等的申请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资格。

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

2013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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