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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邮经济管理学院2013年硕士生复试工作规定

考研时间: 2013-04-0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2013年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规定

1.我院研究生复试领导小组由执行院长为组长、院学术委员主任、主管研究生教学副院长和研究生招生主管组成,负责复试的组织工作。

2.根据教育部改革研究生考试的通知,加强专业复试。我院2013年专业复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个专业笔试各指定两门课程,笔试时间1小时;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含外语考核),复试后的考生不得向其他考生透露面试内容,否则后果自负。政治素质复试由我院在面试过程中统一组织。

3.政治素质复试采用一票否决制,不计入复试成绩。其它各项复试成绩采用百分制,按专业笔试(0.4)、面试(0.5)和外语(0.1)的成绩线性综合计算,括弧内为加权系数。

4.每个面试小组一般不少于5人,且必须为中级职称以上,其中硕士生导师不少于3人。每位面试成员独立对每位考生评分(记录员不参与评分)。评分从5个方面分别以百分制记分,5个面试方面分别为“专业、基础、知识面、应变能力和外语能力”。记录员必须详细记录面试相关提问与应答。考生面试成绩由面试组内各教师评分的平均分综合给定。为了平衡不同组之间的评分差异以及与初试成绩的平衡,特规定面试综合分的最高分和最低分必须分别为85分和50分。面试组组长必须提供本组面试考生的面试综合成绩单和排名顺序,提出建议录取和不予录取的考生名单,对建议不录取的考生需给出明确的原因并与面试记录相一致。

5.获取复试资格的原则如下:

(1)当过国家制定的分数线(下简称过线)的考生超过计划数时,按各专业计划指标的120%左右比例设定复试名单,不足120%时按过线人数设定,实行差额复试。

(2)考生复试笔试科目按招生简章中《各报考专业复试指定的专业笔试内容》执行。

6.复试成绩的使用和录取工作有关的原则:

(1)复试综合成绩与初试成绩(即统考总分)加权形成考生的总成绩,其公式为: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综合成绩×30%

其中,复试综合成绩=专业笔试成绩×0.4+面试成绩×0.5+外语能力×0.1

各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向低录取;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

(2)导师招生名额上限遵从相关规定执行,复试后具备录取条件的考生按规定需转导师者原则上不转专业,若考生不服从转导师,学院有权不予录取。

(3)调剂与破格:不接收外校、外院调剂生;院内一级专业学科之间不进行调剂;不破格国家线录取学生。

以上原则和规定由院复试领导小组解释并实施,院教务科负责执行。

附:2013年北京邮电大学硕士生招生复试工作安排

北京邮电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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