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科技大学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研究生复试工作是研究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有效方式。201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复试工作,提高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积极支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发展,继续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强化监督,坚决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现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3]1号)、《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补充意见》(会议稿)、《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讨论稿)文件精神,结合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以下简称“国家科学中心”)的实际情况,制订国家科学中心2013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录取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组成与职责
①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以姓氏拼音为序)
组长:汪林兵
副组长:冯 强
成员:徐文超陆永浩 金 莹 章立军时鹏
秘书:艾轶博
②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管常务工作的副总指挥担任,具体工作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研究生院、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③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实施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复式录取工作,遴选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参与复式工作,并按学校要求成立复试小组。加强对复式教师的培训,严肃招生纪律,规范复试工作人员的工作行为。
④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考生初选名单、复试小组成员名单及复试后拟录取的考生名单进行仔细的检查与认真的讨论,形成一致意见后上报学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考生如对复试工作与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应负责解释。
2.复试小组的组成、职责与工作基本范围
①复试小组成员一般由3-5名具有高级以上职称的教师组成,复试小组组长选派作风正派、经验丰富、业务水平高且无直系亲属参加本专业复试的教师担任。
②综合面试包括综合素质考核与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分别成立复试小组。综合素质考核小组由国家科学中心教师组成,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小组由外国语学院教师和国家科学中心教师组成。
③根据学科、专业成立复试小组,负责实施本学科、专业的复试工作。复试小组要科学合理的设计复试方案并严格执行;在结合学科特点、培养目标和培养方案基础上,强化复试考核,并将诚信考核作为专项环节纳入复试工作。
3.复试工作原则
①科学选拔。坚持对考生进行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前提下,既尊重考生的意愿,又兼顾国家建设需求和学科建设工作的需要。
②公平、公正、公开。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严肃招生纪律,加强自律,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
③全面考察、突出重点。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察,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④客观评价,结果明确。专业课考核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也应有明确的等级结果。
⑤以人为本,服务考生。在复试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人为本,尊重考生,服务考生的原则,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复试的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的遴选和培训
①复试教师须由具有高级职称或以上的相应学科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担任。
②复试教师须由责任心强、学术水平高、作风过硬的教师担当。
③复试教师需要经研究生复试教师培训后,方可作为复试教师参加复试工作。
④复试教师培训内容应参照教育部、北京市、北京科技大学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编制。
2.对复试考生资格审查的工作程序和办法
①复试考生应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国家认可的相应学历(应届考生除外)。
②复试考生应参加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
③凡第一志愿考生初试成绩达到“201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线)”的考生均可作为复试范围的选择对象。
④复试范围应以招生指标为基础,按照一定的比例,按照初试成绩由高至低进行确定。
⑤复试考生初试成绩满足国家线,且第一志愿生源充足的情况下,第一志愿生优先参加复试。
3.复试的监督和复议的具体办法和形式
①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工作由研究生院、校纪委、监察部门负责监督。
②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过程中的任何异议可以向国家科学中心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进行复议,对于处理结果仍有异议的可以向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提出申诉进行复议。
三、复试工作办法
1.复试分数要求
①参加复试的考生必须符合国家教育部制订的复试条件且达到国家科学中心的复试线。
②国家科学中心作为一个交叉科学研究中心,根据学科的不同制定复试线,所有专业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满分100分),60分(满分150分),具体如下:
l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复试线295分,复试人数14人;
l固体力学专业,复试线308分,复试人数1人;
l机械、控制、计算机、土木学科欢迎考生调剂报名。
2.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①由研究生教务员、辅导员、实验室管理员组成资格审查小组。根据复试名单,仔细核查复试考生的身份证、2013年硕士入学考试准考证、复试通知书(考生网上自行下载)、2013年入学考试成绩单(考生网上自行下载)、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携带学生证原件);大学期间成绩单(必须加盖校级教务处公章或档案托管人事单位公章,须为原件),有获奖证书、科研成果的考生提供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等相关材料。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一律不能参加复试。
②复试安排
l报到时间:4月9日(上午8:30~11:30),报到地点:土木楼824
l综合面试时间:4月10日、4月11日(上午8:30开始)
l具体综合面试时间、地点安排,笔试安排,请报到时详见通知。
3.复试比例
①按照学校要求,国家科学中心2013年计划招生人数15人。
②推免生优先录取,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已接收推免生1人。其他考生按照初试成绩分专业进行排名,当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仍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数学成绩排序。
4.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该环节主要是加强对考生专业素养、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心理素质、思想品德等综合素质的考核。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综合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外国语笔试三部分,复试成绩为三部分成绩之和,满分为300分。
①专业课笔试(150分):由北京科技大学研究生院统一组织,由学校统一出题、集中同一时间进行统一考试。笔试科目请自己提前选定。
②综合面试(150分):包括综合素质考核(120分)、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10分)、外国语笔试(20分)。
a.综合素质考核:自我介绍(PPT)+提问回答
l复试时间20分钟,个人陈述5分钟(超时扣分);
l采用PPT自我介绍,其中包括:
个人简历及综合情况(2分钟);
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专业排名和科研经历等(1-2分钟);
个人的研究兴趣、对拟从事研究领域的认识和研究生期间的个人规划等(1-2分钟);
l老师针对考生的自我介绍和科研业务问题提问,考生回答;
l观察与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b.外国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外语情景对话与交流+提问回答
l复试时间5-10分钟;
l通过与专业外语教师的外语对话交流来考察学生的外语听说基本技能;
l老师外语提问,考生外语回答。
c.外国语笔试:由国家科学中心组织,集中同一时间进行统一考试。
5.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
①国家科学中心党员代表、研究生辅导员同时参与复试小组面试工作。
②在综合面试环节,对考生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心理素质进行考核。
6.复试考生的成绩评定和计算方法
①专业课笔试、外国语笔试由国家科学中心组织评定,综合面试成绩由复试小组评分确定。
②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
7.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初试成绩满分500分,占总成绩的62.5%;复试成绩满分300分,占总成绩的37.5%。
8.调剂工作程序
①国家科学中心接收机械工程(学术型)、控制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机械工程(专业型)、控制工程、计算机技术专业的调剂生。
②原则上不跨一级学科调剂,调剂考生报考第一志愿应为北京科技大学,且本科毕业院校为“211高校”。
③符合上述要求的调剂考生分学科、专业按照初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排序,当初试成绩总分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仍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数学成绩排序。
④依据各学科、专业招生名额,按照一定的复试比例及上述顺序确定进入复试阶段的调剂考生。
9.公布考生接待电话和监督举报电话
①国家科学中心研究生工作电话:010-62332239,工作邮箱:graduate@ncms.ustb.edu.cn
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电话:010-62332484
③监督举报电话:010-62332484
四、录取依据
1.推免生优先录取,之后在本次复试合格的第一志愿考生中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然后在本次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中分学科、专业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总成绩相同时,以复试成绩排序;复试成绩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排序,初试成绩中单科外语成绩仍相同时,以初试成绩中单科数学成绩排序。
3.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面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总成绩不及格者、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
考生查询复试成绩、拟录取名单的时间另行通知
查询网址:http://gs.ustb.edu.cn/
六、复试录取办法的审批与执行
此复试录取办法上报学校研究生院审批后执行,具体解释权由本单位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
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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