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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科大土木与环境学院2013年硕士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13-04-07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关于做好2013年全国研究生录取工作的意见》、北京科技大学【关于做好20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精神及学校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的组织管理

成立以院长为组长,各相关人员为成员的复试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复试的各环节工作,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要秉承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

学院研究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组长:吴爱祥

副组长:金龙哲、纪洪广

成员:宋存义、谢谟文、宋卫东、张英华、孙春宝

秘书:李燕

职责:统筹管理学院的复试工作,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的落实情况;具体落实各复试环节工作,包括笔试、面试工作,笔试试卷集中保密管理,集中阅卷工作安排及笔试成绩录入;计算复试考生综合成绩并报送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的准备工作

1、复试教师遴选、培训

各系按照学科点的设置成立复试小组,各学科按照复试考生人数可成立1个或几个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由3名以上复试教师组成,并有一名成员兼任秘书记录工作。复试教师要从学院硕士生导师中按照德学兼备、有相关工作经验的原则选拔,有亲属及其它与自己关联关系考生参加复试的教师,应主动回避,不得担任复试教师。学院复试领导小组负责对复试教师进行集中培训,重点讲解复试工作的要求和工作规范,确保复试工作的客观公正。

2、复试考生资格审查

学院成立专门资格审查小组。资格审查小组按照考试成绩和考生的相关资料,对进入复试的考生逐一进行资格审核。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3、复试的监督工作

学院的复试、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领导下进行,并接受校纪委的全程监督。如有问题,学院复试领导小组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依据事实通过会议论证的形式进行决策。仍不能决定的,请示或上报学校招生工作委员会决定。

三、复试工作办法

1、普通硕士(学术型学位)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招生专业(学科)名称拟招生人数推免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分数线是否接收调剂
1矿物学、岩石学、矿床学8010345(39,59)
2流体力学504280(37,56)限校内调剂(报考力学一级学科或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且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学校的考生)
3工程力学707285(37,56)限校内调剂(报考土木工程专业,自愿调剂到工程力学专业的考生)
4土木工程42751296(40,60)
5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404315(37,56)
6采矿工程40848307(37,56)
7采矿工程(单考)17017363(40,60)
8矿物加工工程17220334(37,56)
9环境科学与工程34541338(40,60)
10安全科学与工程18422319(40,60)

2、全日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初试成绩要求:

序号招生领域名称拟招生人数推免人数复试人数复试分数线是否接收调剂
1建筑与土木工程37137299(40,60)
2地质工程303280(37,56)限校内调剂(相近学科且本科毕业院校为211学校的考生)
3矿业工程481231292(37,56)
4安全工程12115354(37,56)
5环境工程24229308(40,60)

3、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工作以专业为单位组织,实行差额复试制度。复试人数按不超过招生规模的120%确定。复试分为专业课笔试和面试。专业课笔试由学院按学科统一组织,面试由各系按照专业组织。面试包括外国语听力与口语测试、综合能力测试两个部分。

4、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办法

我院将在拟录取名单公示一周后,向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发送调档函,由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对考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和道德品质进行评定。

5、复试成绩评定及计算方法

(1)初试成绩以满分500分计,复试成绩以满分300分计。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作为考生的最终成绩,并依此择优录取。复试中专业课笔试不及格者、面试或者同等学历加试中任何一项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复试中,专业课笔试成绩为满分150分;面试考核满分为150分。面试成绩中:外国语听力、口试成绩满分30分,综合能力测试满分120分。

(3)专业课笔试时间为3小时,着重考查考生的专业基础知识,考试科目按当年招生简章要求。

(4)面试分为外语听说能力考核和综合能力考核。面试按专业分组进行,由复试小组负责组织。在进行综合能力考核时,所报考的研究生指导教师必须在场。

每个考生的综合考核的时间为15~20分钟,主要采用考生自我介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和老师提问的方式进行。

其中:外语听说能力(30分);

考生专业知识的掌握、分析能力和实际解决问题的能力(30分);

考生实践、工作和参与创新性工作的情况(30分);

语言表达能力和综合能力(30分);

大学的学习情况及学习成绩(30分)。

6、本办法同样适合于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少数民族考生和全日制工程硕士生的复试。

四、复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日期内容时间地点
4月9日

(星期二)

报到及资格审查上午8:30-11:30

下午2:00-5:30

土木环境楼一楼大厅
4月10日

(星期三)

体检(由学校统一布置,空腹)上午7:30-9:30校医院
笔试(专业课考试,同等学历加试)晚上6:00-9:00土木环境楼(各专业的复试地点另行通知)
4月11日

(星期四)

面试(外语测试、综合测试)上午9:00-11:30

下午2:00-5:30

土木环境楼(各专业地点另行通知)

五、咨询及举报电话

地点: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土木环境楼208)

电话:010-62332951;传真:010-82385795

联系人:李燕老师

(本办法由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土木与环境工程学院

2013年4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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