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复试考生出具相关证明的说明
关于《政审表》政审意见签署
应届毕业考生—— 由所在学校(学院或系)签署及盖章
往届有单位(本人人事档案关系在该单位)考生——由所在单位组织部门签署及盖章
往届无单位(没有工作或本人人事档案不在该工作单位)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或居住地、社区居委会或户口所在派出所签署及盖章
关于《人事档案》相关证明
1.应届毕业考生——不需提供该证明
2.往届有单位(本人人事档案关系在该单位)考生——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注明报考类别“非定向”或“自筹”),若该生被录取为硕士生人事档案能够调出”证明及盖章。
●若有单位,但人事档案以单位名义存放在人才市场的,则该人才市场也要出具“本人档案存放我处,按所在单位意见,若该生被录取为硕士生人事档案可调出”的证明及盖章。
3.往届无单位(没有工作或本人人事档案不在该工作单位)考生——
由存放其人事档案的人才市场出具“本人档案存放我处,若该生被录取为硕士生人事档案可调出”的证明及盖章。
若往届毕业生人事档案存放在毕业学校,由毕业学校档案部门出具“本人档案存放我处,若该生被录取为硕士生人事档案可调出”的证明及盖章。
4.报考委托培养的考生
●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出具“同意报考硕士研究生(注明报考类别“委培”),人事档案存放我处不能调出”证明及盖章。
北京工业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13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