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
1、按加权总成绩名次排队录取
加权总成绩计算方法:
加权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0.2×50%]+[复试成绩总分×50%]
2、录取工作纪律
所有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认真、严格地执行教育部和北京市研招办有关硕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各项规定,不得有任何泄露复试试题等行为发生。
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有违反规定行为的单位和当事人,将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复试、录取时间安排
根据实际情况,各学院复试时间如有调整,以学院通知为准。各学科具体复试方案(含复试时间安排)将于近日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