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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师范大学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2008年复试办法

考研时间: 2008-06-0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首都基础教育研究院 2008 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内容及相关说明

专业名称

复试内容

备注

内容

内容说明

课程与教学论

笔试、综合面试

1 、笔试内容:英文文献翻译( 50 分)、中文文献评述( 50 分)、简单研究设计( 100 分)

2 、综合面试内容:主要考核学生的科研潜力、思维的敏捷性、表达的逻辑性等综合素质(含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 复试成绩满分为 400 分,其中,笔试 200 分,综合面试 200 分。复试成绩低于 240 分者为不合格,不予录取。

2、 总成绩 = 初试成绩 + 复试成绩

3、 录取方法:复试合格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注:上表中备注部分必须说明的内容有( 1 )复试总分值;( 2 )复试包括哪些部分;( 3 )各部分分值及合成办法;( 4 )复试成绩与初试成绩的合成办法,分别所占比重;( 5 )录取顺序:按一级学科,按专业,还是按研究方向?( 6 )其他需要特殊说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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