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院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办法
复试时间与地点
2010年3 月23 日下午1:30点报到;2:00开始复试。
报到及备考室:主楼B区401
复试地点:第一组(法理学专业):主楼B区405
第二组(国际法专业):主楼B区405
第三组(诉讼法专业):主楼B区412
第四组(刑法学专业):主楼B区414
2010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内容及相关说明
学院(系所)名称: 法学院
专业名称 | 复试内容 | 备注 | |
内容 | 内容说明 | ||
法理学 | 1.法理学、宪法与行政法; 2.外语水平; 3.综合素质 | 1.复试以口试方式进行,学生现场抽签做答。 2.复试总分为260分,其中专业知识100分,外语测试100分,综合测试60分;复试成绩占总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的36%。 3. 复试成绩低于156分不予录取。 4.最终录取原则:按照初试和复试的成绩之和在所在二级学科进行排名,由高到低依次录取。 | |
国际法学 | 1.国际公法、国际私法、国际经济法; 2.外语水平; 3.综合素质 | ||
诉讼法学 | 1.诉讼法学、证据法; 2.外语水平; 3.综合素质 | ||
刑法学 | 1.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 2.英语水平; 3.综合素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