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北京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
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安排(统考考生)
凡是考试成绩达到报考院系所分数线的考生,均可参加复试。我校不再寄发书面复试通知,请考生严格按报考院系所规定时间到校复试。
哲学与社会学学院
经济与工商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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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减灾与应急管理研究院/地表过程与资源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29艺术与传媒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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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1刑事法律科学研究院
032汉语文化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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