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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中国人民大学外国语学院考研复试实施办法

考研时间: 2014-03-10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第一条:外国语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生入学复试实施办法的制定,以"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规则"的规定为前提。

第二条: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三条:复试工作在外国语学院复试领导小组的指导和监督下进行。复试领导小组主管院长、学术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组成。

第四条:复试(笔试、口试及听力)工作由各硕士点、教研室负责人和具有教授、副教授职称的教师负责;研究生教学秘书担任管理工作。

第五条:复试小组由5名教师组成,其中组长1人,组员4人;每小组配备记录员。

第六条:复试对象为经人大研招办批准的、具有复试资格的考生。

第七条:复试为考生提供进一步表现专业基础、综合素质以及培养潜质的机会。

第八条:复试总分值为350分,各项成绩以本项分值的60%为及格线,任何一项成绩未达到及格,视为复试不合格。复试内容分为三项:

1.专业综合课笔试(100),外语笔试(50)(时间3小时,分值150);

2.专业口试及综合素质面试(时间约15分钟,分值共150);

3.第二外国语听力及口试(分值20+30=50)。

另:同等学力考生还须加试专业基础课及专业主干课共2门。

第九条:复试基本程序:

1.专业综合课笔试和外语笔试在统一时间、指定地点以闭卷形式进行。

2.专业口试和综合素质面试以硕士点为单位进行;试题以随机形式抽取。

3.第二外语听力和口试在同一时间进行。

第十条:复试考生以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的加权公式计算总成绩。

第十一条:2014年外国语学院参加复试考生的录取采用复试合格考生加权总成绩排位,单项成绩不及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

本实施办法用于2014年外国语学院硕士研究生入学复试工作。

外国语学院

2014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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