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试学生名单与复试时间地点
一)复试学生名单:
其中环境科学系6人,环境管理系2人,环境工程系1人
序号 | 考生编号 | 姓名 | 报考专业 | 总分 | 参加面试组 |
1 | 100015015127011 | 葛智 | 环境工程 | 385 | 环境工程系 |
2 | 100015015127031 | 朱汝谌 | 环境科学 | 356 | 环境科学系 |
3 | 100015015127030 | 吴青青 | 环境科学 | 347 | 环境科学系 |
4 | 100015015127010 | 邹青青 | 环境科学 | 341 | 环境科学系 |
5 | 100015015127007 | 于津婷 | 环境科学 | 333 | 环境科学系 |
6 | 100015015127035 | 梁昱 | 环境科学 | 332 | 环境科学系 |
7 | 100015015127044 | 朱波 | 环境科学 | 331 | 环境科学系 |
8 | 100015015127024 | 张燕青 | 环境科学 | 323 | 环境管理系 |
9 | 100015015127029 | 缪婧雯 | 环境科学 | 320 | 环境管理系 |
二)复试时间与地点:
环境科学系复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上午8:30开始。复试地点:北京大学校内老地学楼三楼301大会议室。
环境管理系复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中午12:00开始。复试地点:北京大学校内老地学楼三楼301大会议室。
环境工程系复试时间:2015年3月25日(星期三),下午14:00开始;复试地点:北京大学英杰交流中心418N。
二、复试规则
复试形式:面试
复试规模:差额复试;
权重: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复试成绩不及格的考不予录取。
三、资格审查:
时间:2015年3月24日下午1:30—4:00
地点: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教务办公室老地学楼120,联系电话:62751929
资格审查时请考生按以下顺序提供如下材料:报名登记表、个人陈述(在研究生招生网页下载)、正式成绩单(须加盖所在学校教务部门或单位人事部门公章)、可以证明自身研究潜能的各种材料,并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或学生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准考证等材料。(注:所有材料复印件都用A4纸),以上材料,用长尾夹夹好(不要装订或用袋子)。
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复试费:收费标准为100元/人。
考生应对提交全部报考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对于申报虚假或不准确的材料及其它违反考试纪律的行为,我校将取消其复试资格;如已取得入学资格或学籍,我校将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未按期到我校参加复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和录取资格,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四、考核内容
考生的整体情况:对考生的一般情况进行了解和判断。
考生的专业知识:通过回答问题,主要考查考生的基础知识是否扎实、相关专业知识是否掌握、相关学术前沿进展是否了解、对所学专业以及所从事的科研工作的理解程度如何等。
考生的学术能力:通过回答问题,主要考查考生的学科背景是否能够符合拟读研究方向的要求、现有的研究工作及取得的成果是否为将来的学术研究提供支持、是否具备一定的学术能力与科研潜力等。
考生的英语水平:主要考查英语读说听的基本技能,通过英文文献的临场口头翻译或者英语提问和回答方式进行考查。
考生本科期间所参加的科研项目和科研工作的基础以及取得的成果。
北京大学环境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