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方便广大考生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特就本年度招生咨询中的常见问题解答如下:
一、2014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有无变化?
从2013年开始,我校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专业课考试科目有重大变化,请报考相关专业的考生特别注意。具体为:
(一)法学类初试专业课科目
1.报考法学类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都必须参考《法学基础》;
2.报考刑法学、刑事诉讼法学、刑事侦查学、警察科学的考生,必须参考《专业基础A》;
3.报考法理学、法史学、宪法与行政法学、法律逻辑学的考生,必须参考《专业基础B》;
4.报考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法学、经济法学、民事诉讼法学、国际法学、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考生,必须参考《专业基础C》。
(二)法学类初试专业课范围及分值
各门考试科目所包含的范围及分值如下:
1.法学基础:法理学100分、宪法学50分。
2.专业基础A:刑法学(总论、分论)70、刑事诉讼法学50、证据法学30;
3.专业基础B:民法学(总则、物权法)50、刑法学(总论)50、行政法学50;
4.专业基础C:民法学(总则、物权法、债法总论、侵权责任法)50、经济法学(经济法基本理论、市场秩序规制法律制度)50、民事诉讼法学50。
(三)公共管理专业课科目及范围
1.初试科目
公共管理学(150分)
综合考试(行政管理学80分,公共政策学70分)
2.复试科目
管理学原理(150分)
二、关于同等学力考生报考学术型硕士研究生是否有特别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即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报考我校学术型学位硕士研究生,在现场确认时,需同时提交发表于CSSCI来源期刊正刊或中国中文核心期刊正刊、且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学术论文1篇(独著,刊物原件),方可取得报考资格。
同等学力考生报考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要求不变。
三、各专业招生人数如何?
研究生招生是头年各招生单位出招生简章,次年教育部才下达招生计划,故公布的各专业招生人数仅供参考,最后录取总数要以教育部正式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四、2014年各专业的学费参考标准是多少?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加强研究生教育学费标准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3]887号),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2014年我校按照“新生新办法、老生老办法”的原则,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
学术型研究生:按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学费标准,现阶段分别按照每生每学年不超过8000元、10000元确定。具体各学科专业收费标准以重庆市物价部门核准的2014年收费标准执行,学校另行公布。
专业学位研究生:按国家发改委文件要求,专业学位研究生学费标准暂不作调整。我校2013年专业学位学费执行标准为:法律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公共管理硕士每生每年13000元,翻译硕士每生每年10000元,新闻传播硕士每生每年13000元。2014年仍以重庆市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标准执行。
五、报考年龄有无限制?
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六、报考硕士研究生对于学历有何特殊要求?
1.自考本科生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2013年11月14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2.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3.同等学力人员报考硕士生,除符合报考的一般条件外,还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高职高专毕业生,毕业后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4年9月1日)或2年以上。报考学术型研究生的考生还须符合第二条的要求;
(2)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3)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七、没有获得学士学位证书可不可以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根据招生简章规定,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即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符合招生简章上规定的招考条件,即可以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八、报考专业学位有何特殊要求?
我校2014年招收法律硕士(法学)、法律硕士(非法学)、新闻与传播硕士、翻译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我校2014年招收的专业学位类型中有三个专业学位有特殊要求:
1.报名参加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非法学专业(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不得报考)。
2.报名参加法律硕士(法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在高校学习的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0301]毕业生方可报考)。
3.报名参加公共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大学本科毕业后有3年或3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有5年或5年以上工作经验,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并有2年或2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九、是否允许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
我校招生专业中,除上述对报考专业有特殊限制的专业外,其他专业考生均可以跨学科或跨专业报考,考试科目详见招生专业目录。
十、在职人员能否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在职人员符合招生简章上列明的招考条件,经所在单位同意,可以报考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十一、在大三完成了大四的课程且学分达到学校要求、提前毕业的学生能否报考?
根据《2014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关于报考条件的要求,在校非应届提前毕业生须在现场报名前已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方能报考。
十二、招收外校推荐免试硕士生的程序?
凡具备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均可申请我校免试硕士研究生,具体程序和相关条件详见校园网主页关于《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关于申请和接收外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公告》。
十三、初试的基本情况?
初试准考证的获取方式:在中国研究生招生网上按规定的时间下载打印。
初试日期:2014年1月,具体时间以“中国研究生招生网”或“校园网研究生招生栏目”公布的时间为准。
初试科目:请在校园网研究生招生栏目内查阅《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初试成绩的查询:按中国研究生招生网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查询。
十四、复试的基本情况?
复试工作的时间:根据教育部的整体安排和学校的招生情况,复试工作一般在4月开展,5月上旬前完成。
复试信息的公布:复试规则和程序等信息将提前公告在我校校园网主页上。复试通知书按我校研究生招生公告要求,由考生在校园网主页下载打印。
复试的形式:笔试和面试(含外语听说测试和专业综合知识)。
复试的内容:学术型研究生的复试由专业课笔试、外语听说测试和本专业综合知识面试组成;专业学位研究生复试以面试形式开展,含外语听说测试和本专业综合知识面试。具体科目请参阅《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全日制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说明”及“复试栏”。
十五、复试基本分数划分的情况?
国家按照一区、二区确定考生参加复试基本分数要求,一区包括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河北、山西、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重庆、四川、陕西等21省(市);二区包括内蒙古、广西、海南、贵州、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等10省(区)。
我校复试分数线不低于一区复试基本分数。
十六、我校的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如何确定?
我校不是自主划线学校,复试分数线首先必须符合国家一区复试基本分数的要求。思想政治理论和外语科目的复试分数线一般为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学校在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之上,依据当年各专业的初试情况,按照国家要求的复试比例,确定各专业的复试分数线。
十七、各专业的学习年限是怎么样的?
我校的28个学术型专业和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标准学制为3年,其中校内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半;法律硕士(法学)、翻译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新闻与传播硕士标准学制为2年,其中校内课程学习时间为一年。
十八、我校研究生的奖助学金政策度包括哪些种类?
从2014年秋季学期起,高等学校向所有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新入学研究生收取学费。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财教〔2013〕19号)的要求,我校结合学费政策的变化和实际情况,对奖助学金政策作出了重大调整,加大了奖助学金的力度。详情请参见《2014年西南政法大学奖助学金制度问答》。
十九、学校住宿费标准是多少?住宿条件如何?
硕士、博士研究生住宿和学习均安排在西南政法大学渝北校区,学生公寓有空调设备和独立卫生间,2013年的住宿费标准为每生每年1200元(2014年如物价部门核定价格有变动,按变动后的价格执行)。
二十、学校有无联合培养、出国培养和硕博连读机会?
硕博连读:我校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自2009年起均可招收硕博连读考生,对我校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突出的在读学术型硕士实行硕博连读培养。
法律硕士职业化培养:我校从2013级法律硕士研究生起实施法律硕士培养机制改革,打破学科界限调动校内雄厚的法学教育资源开设9个与法律职业密切相关的特色方向培养方案供法律硕士研究生选择学习。
国际国内交流培养:我校已与北美洲、欧洲、亚洲等国家和港澳台地区的60余所院校和机构建立了合作关系,也与重庆大学联盟高校、立格联盟(全国五所政法大学联盟)高校建立了校际交流平台,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可进行跨校交流学习,优秀研究生还可以申报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出国留学项目”,由国家资助到国外一流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硕士学位或者以联合培养博士生的身份出国研修(详见“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并且可以申请到与我校有合作交流协议的美国、英国、德国、法国、意大利、日本、韩国等国家以及香港、台湾等地区的著名高校或研究机构自费留学,在符合规定条件时,学校承认其学分。
二十一、近年来,研究生的就业情况如何?
近年各学术型专业年底平均就业率保持在90%以上,就业基本面向政法系统、金融机构、行政管理部门等,就业质量高。
专业学位研究生就业总体形势好,近四年全日制法律硕士年底就业率平均值为93.6%。近年我校法律硕士就业行业主要集中在机关单位,其次为企业单位。机关单位主要为党政机关、司法部门等单位;企业单位主要为国营、私营企业、律师行业。企业单位中,在律师行业就业的毕业生比例逐年上升。
二十二、有无考试参考资料和考前辅导班?
我校招生部门不对考生提供备考用书、考试大纲、复习资料及历年试题,也不组织和参与举办任何考研辅导班。考生可根据我校招生说明中的所报专业参考目录,自行复习备考。
近期在网络上发布的各种课程复习大纲和笔记非本校教师、工作人员和管理人员提供,请各位考生注意鉴别,不要轻易付费购买。
二十三、如何查询我校准确的招生信息?
1.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均在网上发布。招生专业目录、部分参考书、报名公告、复试分数线等各类考研消息可在研究生部招生办公室网页(http://www.swupl.edu.cn/yjsjy/news_more.asp?lm=209)上查询。
2.“初试准考证”、“初试成绩单”和“复试通知”由考生自行上网查询并下载,我校不再给考生寄发书面通知书。
3.招生咨询电话:023-67258892,023-67258893
如有未尽事宜,请查询:http://www.s.pl.e.cysjy/news_more.asp?lm=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