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类别及人数
2007年我校33个学科专业拟招收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硕士生和国家计划外委培、自筹经费硕士生420名。实际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的招生规模数为准,各专业实际招生人数将结合生源情况及上线人数作适当调整。
我校接收推荐免试生,欢迎兄弟院校积极向我校推荐。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4.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a.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大学本科毕业学历人员;
b.同等学力人员: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学历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研究生当年9月1日,下同),达到与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
c.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应届本科毕业生:按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d.已获得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者,只能报考原所学专业,不能跨专业报考。
5.建筑历史与理论、建筑设计及其理论专业的招生对象有专业限制,详情请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手续
1.报名实行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时间以国家教育部规定日期为准。考生必须首先在教育部规定时间内到规定的网站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网上报名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报考点办理现场报名手续。
2.现场报名手续:应届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学生证,其他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报名,同时缴纳报考费。
四、注意事项
1.考生在报名时务必按要求正确选择、填写所报考的学科专业、考试科目名称、代码;
2.考生所提供的本人及所属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的通信地址、邮政编码及电话必须准确无误,并确保在录取工作完成前有效。
五、考试日期
按国家教育部规定日期为准。
六、考试地点
由各报考点通知。
七、录取工作
2007年我校将根据国家划定的复试分数线、国家下达给我校的实际招生计划及学校下达给各学科的招生指标,确定我校的复试分数线,通知考生参加综合面试、专业课笔试等复试工作。根据复试成绩,结合考生经历情况和政审结论,择优录取。对于考试成绩达到国家复试分数线,而未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不能复试录取的统考考生,可协助调剂到第二志愿院校或其他学校录取。同等学力考生经统考初试合格后,还另须加试二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见招生专业目录备注栏),加试课程不及格者不能录取。
八、学习期间的待遇
学校对硕士生正常学习期间发放普通奖学金,并设立优秀研究生奖学金、优秀研究生干部奖学金。另外,硕士生还可被聘为助教(助研),和教师享受相同的教学酬金。
九、其他
1.专业目录中:★为具有博士学位授权的二级学科;▲为省级重点学科;△为该学科拥有省级重点实验室。
2.我校实行师生双向选择制,入学3个月后硕士生导师和学生进行双向选择。
3.复试内容、复试办法等请于复试前登录我校网站查询,另外可以来函索要招生简章单行本。
4.目录中所列参考书目均由考生自备,参考书目事宜由各学院负责,往年专业课试题的邮购及其它有关事宜由研招办负责。
5.有关招生详细信息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处网站查询。
十、联系方式
地址:青岛市抚顺路11号 青岛理工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邮编:266033 电话:0532-85071303 Fax:0532-85071303或0532-85071700
网址:http://yjsh.qtech.edu.cn E-mail:yjshk@qtech.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