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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师范大学2008年接收外校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简章

考研时间: 2007-03-04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申请条件:

1.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表现,遵纪守法,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身心健康;

2.经教育部批准具有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资格高校2008届普教本科毕业生,并取得所在学校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

二、申请者须提供的材料:

1.江西师范大学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2.本人陈述;

3.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并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密封后在封口骑缝处加盖学校教务处公章;

4.在学期间曾从事过课外科技活动,获奖或表现突出(附获奖证书复印件),须由学校教务处书面证明;

5.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证书复印件与学校教务处出具的CET4成绩证明或六级证书复印件;

6.所在学校教务处或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出具的硕士研究生推荐免试资格证明 (可在复试时提交,格式见附件) 。

三、 申请办法

1.申请人请到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主页(http://graduate.jxnu.edu.cn/)查阅研究生招生说明及专业目录,下载有关表格 (1、申请表 2、个人陈述表3、推免资格证明)。并于2007年10月15日以前将填好的全部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两份)寄(或送) 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考试办公室和硕士点所在学院,过期不再受理申请;

2.经我校对申请人材料评审后,于2007年10月19日通知评审合格的申请人来我校进行复试,择优录取;

3.我校对通过复试并同意接收为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外校优秀普教本科应届毕业生发给接收函;取得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资格的同学须到原所在学校领取省(市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10月10日-31日进行网上报名后,到所在学校指定的报名点办理正式报名手续(一般为11月10日至14日),未办理正式报名手续者不能被录取;此外,根据教育部的有关文件精神,被接收为推荐免试生者,不得报名参加全国统考;

4.如申请人提供的材料不真实,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人免试资格;

5.被接收的推荐免试生,第四学年的政治表现和学业成绩不符合推荐条件者,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

6.申请材料邮寄地址:

江西省南昌市紫阳大道 99号江西师范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邮 编: 330022

咨询电话: 0791-8120609

真: 0791-8120608

下载:2008年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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