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考生必须向我所研招办提供以下材料(网报现场确认完成之前)
1.考生自行打印报名信息校对表,并签字确认;
2.非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证和学位证复印件;
3.大学本科成绩单复印件;
4.放弃内保资格报考我所的同学可以提供相关证明。
5.报名信息中的考生通讯地址要求详细准确,用于邮寄准考证。
二、其他
1. 考生报名时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考生不能复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2.对弄虚作假者(含推荐免试生),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即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录取资格或学籍。
※考生准考证要细心保管,在复试时仍然需要使用该准考证。
联系电话:0431-85262093
E-mail:yjsb@ciac.jl.cn
地址:长春市人民大街5625号研究生部招办(130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