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人数
2008年我校拟招收硕士研究生237人,其中含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研究生。实际招生人数以国家下达的招生指标为准。
二、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考生的学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国家承认学历的普通高校应届或往届本科毕业生;
② 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往届本科毕业生;
③ 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大专毕业后有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学习、工作经验的在职人员的同等学力考生,以同等学力报考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跨学科、专业报考,且仅限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硕士研究生;
④ 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生。
3.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报考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的考生年龄不限。
4.身体状况符合规定的体检标准。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网上报名时间:10月10日—10月31日(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2.现场摄像时间、地点
摄像时间:11月10日—11月14日(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摄像地点:考生到网上报名时所选报名点指定地点摄像。
四、考试科目及有关内容:
1.政治、外语、数学考试均采用国家统一试卷,其考试大纲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
2.专业基础课试卷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考试时间:
2008年1月14日(以教育部具体规定时间为准)。
六、复试说明:
复试包括专业课笔试、外语测试、综合面试和思想政治考核。同等学力人员取得复试资格后,还须加试两门本专业主干课程;跨专业报考考生取得复试资格后须加试一门本专业主干课程。具体复试方案另行通知。
七、注意事项:
1.考生在网上填写信息时必须认真、准确。如考生在网报时填写虚假信息,一经查证取消其入学资格。
2.实行师生互选制。研究生入学后进行研究生与导师双向选择,网上报名时不用填写指导教师。
3. 为方便我校与考生联系,考生通过网上报名填写信息时,一定要认真填写详细地址、邮编及长期联系电话(固定电话及手机),以便发放准考证、复试通知、录取通知等。如因联系方式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己负担。
4.公费比例以省招办下达的指标为准,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及调剂考生原则上均不享受公费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