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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河北经贸大学硕士研究生网报公告

考研时间: 2014-10-11 来源:查字典考研网

一、招生简章、招生专业及拟招生计划

我校2015年面向全国招收49个专业的硕士学位研究生。研究生招生简章及专业目录已发布。 可通过我校“研究生学院网站”查看,也可通过“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院校信息”查看。

我校研究生招生信息会及时在 河北经贸大学研究生学院(http://yjs.heuet.edu.cn/) 网站发布,请注意查看。

二、报名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两个阶段。

(一)报考点选择(请登录报名网站认真查看报考点的网报公告)

1.应届本科毕业生原则上应选择就读学校所在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2.报考我校工商管理(MBA)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可自主选择唐山市教育考试院、秦皇岛市教育考试院、保定市教育考试院、石家庄市新华区招生办公室四个报考点中的任何一个进行报名。

3.报考我校公共管理(MPA)、工程管理(MEM)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考生须自主选择河北省内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4.其他考生应选择工作或户口所在地省(区、市)的报考点办理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手续。

(二)网上报名

报考考生一律采取网上报名方式。

1.网报时间(报名时间如有变动,以教育部规定时间为准)

(1)应届本科毕业生预报名时间:2014年9月25日至9月28日(每天9:00-22:00)。

(2)其他考生网上报名时间:2014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修改报名信息)。

2.报名网站

“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址:http://yz.chsi.cn,以下简称“研招网”)

3.网报注意事项:

(1)考生须自行登录报名网站,浏览报考须知,认真阅读教育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管理机构、报考点以及我校的网上公告,按要求报名。凡不按要求报名、网报信息填写错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选择河北省各报考点的考生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交纳报名费,否则报名信息无效。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人员,应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

(4)考生要准确填写个人信息、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规、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

(5)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并在考生提交报名信息三天内反馈校验结果。考生可及时登陆研招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通过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应及时到学籍学历权威认证机构进行认证,在现场确认时将认证报告交报考点核验。

(6)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二)报考点现场确认

所有考生(含推免生)均须在所选的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到指定地方现场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

1.现场确认时间

2014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具体时间以报考点发布的网报公告内容为准)。逾期不再补办。

2.现场确认程序及具体地点,请查阅报考点网报公告。

3.所有考生均要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经考生确认的报名信息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4.现场确认工作相关问题请咨询报考点。

三、考生可提前通过学信档案http://t.cn/hs48I核实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对学信档案中本人的学历(学籍)信息有疑问的,请及时与就读院校学籍学历管理部门联系,以免影响报名和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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